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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
文号 | 里政〔2012〕49号 | ||
发布机构 | 里田乡 | ||
生成日期 | 2012-12-31 | ||
标题 | 里田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 ||
内容概述 | 里田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 ||
有效性 | 有效 |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和“平安里田”建设。根据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流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清流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政办[2012]119号),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这个目标,坚持“全面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以排隐患、抓治理、打非法、压事故为抓手。通过综合整治,使全乡人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不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二、工作措施
1、抓宣传,营造整治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全乡人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主要采取四条措施:一是在学校每周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遵守交通安全的自觉性和交通安全意识,并通过学生向家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二是利用墟日举办道路交通安全警示图片展;三是在主要道路交通醒目处设置一个交通安全警示牌;四是每个村刷写一条交通安全固定宣传标语。
2、抓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9月上旬,组织开展一次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清检行动,对安全设施不完善、道路损毁等进行整治,消除隐患;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一时无法整改的,在安全距离范围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车的道路,采取禁止车辆通行措施;严查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3、抓重点,实施综合整治。
一是在墟日、探亲访友、红白喜事、学生上学放学等时段,对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进行管控和查处;二是从9月起每月用五天时间,集中开展酒后驾驶和涉牌涉证专项整治行动,力求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有明显下降,杜绝无牌无证车辆上路。同时对非法改装、报废车辆、逾期未年检或无牌无证、套牌假证等车辆实行查扣处置,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或超员的违法行为实施查纠。
三、责任分工
1、派出所:负责查处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拖拉机、农用车违法载人及超载、超速、脱检等违法行为,查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拖拉机、农用车上路行驶,并督促做好摩托车办证、上牌等协调工作。
2、综治办: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组织和协调。
3、农机站:负责查处拖拉机、农用车违法交通行为及驾驶证、车牌证的核发工作。
4、安监站:负责督促各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5、公路养护站:负责辖区内道路的巡查及道路安全隐患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6、学校:配合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系列活动和每周一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并以学生为渠道向家长传递交通安全宣传单。
7、各村委会:负责组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宣传工作,引导村民外出不乘非法营运和无牌无证车辆;提醒本村各类车主及时年检;教育车辆驾驶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酒后驾车、不超速、不超载,不开非法改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不搞非法营运。
四、建立机构
乡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交通的副书记及乡纪委书记、分管农村农业工作的副乡长、警务室负责人为副组长,乡党政办、综治办、农机站、公路养护站、安监站、学校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里田警务站,负责日常工作。
里田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和“平安里田”建设。根据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流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清流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政办[2012]119号),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这个目标,坚持“全面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重点,以排隐患、抓治理、打非法、压事故为抓手。通过综合整治,使全乡人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不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二、工作措施
1、抓宣传,营造整治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全乡人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主要采取四条措施:一是在学校每周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遵守交通安全的自觉性和交通安全意识,并通过学生向家长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单;二是利用墟日举办道路交通安全警示图片展;三是在主要道路交通醒目处设置一个交通安全警示牌;四是每个村刷写一条交通安全固定宣传标语。
2、抓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9月上旬,组织开展一次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清检行动,对安全设施不完善、道路损毁等进行整治,消除隐患;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一时无法整改的,在安全距离范围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车的道路,采取禁止车辆通行措施;严查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3、抓重点,实施综合整治。
一是在墟日、探亲访友、红白喜事、学生上学放学等时段,对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和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进行管控和查处;二是从9月起每月用五天时间,集中开展酒后驾驶和涉牌涉证专项整治行动,力求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有明显下降,杜绝无牌无证车辆上路。同时对非法改装、报废车辆、逾期未年检或无牌无证、套牌假证等车辆实行查扣处置,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或超员的违法行为实施查纠。
三、责任分工
1、派出所:负责查处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拖拉机、农用车违法载人及超载、超速、脱检等违法行为,查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拖拉机、农用车上路行驶,并督促做好摩托车办证、上牌等协调工作。
2、综治办: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的组织和协调。
3、农机站:负责查处拖拉机、农用车违法交通行为及驾驶证、车牌证的核发工作。
4、安监站:负责督促各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5、公路养护站:负责辖区内道路的巡查及道路安全隐患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6、学校:配合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系列活动和每周一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并以学生为渠道向家长传递交通安全宣传单。
7、各村委会:负责组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宣传工作,引导村民外出不乘非法营运和无牌无证车辆;提醒本村各类车主及时年检;教育车辆驾驶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酒后驾车、不超速、不超载,不开非法改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不搞非法营运。
四、建立机构
乡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分管交通的副书记及乡纪委书记、分管农村农业工作的副乡长、警务室负责人为副组长,乡党政办、综治办、农机站、公路养护站、安监站、学校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里田警务站,负责日常工作。
里田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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