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5101-1100-2016-00374 文号清政办〔2016〕103号
发布机构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6-08-19
标题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打私办关于县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转发县打私办关于县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5101-1100-2016-00374
文号 清政办〔2016〕103号
发布机构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6-08-19
标题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打私办关于县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转发县打私办关于县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打私办关于县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25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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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县打私办制定的《清流县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9日

清流县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县打私办为严厉打击成品油走私犯罪行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坚决遏制成品油走私势头,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县开展打击成品油走私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行动时间集中一段时间,由县打私办具体部署安排。二、指导思想针对当前成品油走私猖獗势头,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按照“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和“破大案、打团伙、摧网络’’的工作思路,充分运用行政、刑事执法两种手段,严厉打击成品油走私活动,维护我县市场经济秩序。三、行动目标坚决堵源截流,通过路上抓、源头堵、市场管,切实封堵住成品油走私通道,切断陆路运输、销售链条,力争破获一批大案、要案,打掉一批成品油走私团伙,清缴一批走私运输工具,切实遏制成品油走私猖獗势头。四、组织领导成立县打击走私成品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为:组 长:江 勇 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巫建华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王 振 县政府办副主任成 员:马松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陈怀林 县经信局副局长邓国桢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刘远发 县商务局副局长雷显昌 县安监局副主任科员曹剑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 勇 县国税局副局长张 永 县消防大队参谋杜振文 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县打击走私成品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县公安局(打私办),由巫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通报和战果统计等工作,并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研究制定打击成品油走私工作的长效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和管辖范围,按照县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配合县里开展打击行动和部署开展本乡镇打击有关工作。五、部门分工 (一)县公安局(县打私办):1.发挥在情报、信息、刑事技术、技侦等方面优势,积极支持缉私部门在打击走私犯罪方面的指导协作;2.主动配合政府打私办全面负责打击走私成品油违法行为;3.根据情报信息,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统一协调调度各方力量,部署安排打私日常工作。 (二)县委宣传部:宣传、发布打击走私成品油的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举报并负责跟踪报道打击行动。(三)县经信局:对工业企业、开发区、物流园等用油大户和物流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其不使用、不运输非法成品油。(四)县交通局:负责检查成品油配送车辆上路行驶资质。(五)县商务局:1.组织对全县加油站、油库的清查工作,严厉打击加油站、油库非法购买、出售走私成品油和非标油的行为;2.发现成品油走私线索,应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六)县安监局:负责打击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超越安监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成品油经营的单位,配合打击成品油走私工作。 (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严厉查处市场流通领域经销无合法手续成品油行为;2.着力防范流通领域走私集散市场的形成;3.负责打击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无营业执照和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成品油经营的违法行为;4.负责对成品油进行抽样检查;5.负责加油机计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加油机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6.负责对企业(包括矿山)内部自用加油站的油品进行抽样检查。 (八)县国税局:负责对走私成品油的应缴税额进行评估计算并打击偷逃税款行为。(九)消防大队:负责检查企业(包括矿山)内部自用加油站是否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六、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思想迅速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抽调充实业务骨干,抓紧组织实施。(二)加大宣传,有力防范。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在辖区内村镇、高速公路两侧等区域,大力开辟宣传阵地,广泛发动群众,加强反走私宣传;要注意收集整理打私信息和影像资料,及时跟踪报道重大案件和打私成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走私分子形成强大震慑;有关走私案件的宣传报道,要事先报县打私办审核把关。(三)严格执法,严明纪律。各有关执法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缉私纪律,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移送处理的涉嫌走私成品油由查获单位先行交由中石化或中石油企业收购,所得款项待案件终结罚没变卖后上缴国库。(四)严格落实请求报告制度。县打击走私成品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每2周上报一次统计行动数据(详见附表1、2);各成员单位在打击成品油走私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县打私办报告,重特大案件要一事一报。本方案由县打私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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