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5911-0100-2014-00014 文号灵政〔2014〕16号
发布机构 清流县灵地镇 生成日期 2014-03-19
标题 关于加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5911-0100-2014-00014
文号 灵政〔2014〕16号
发布机构 清流县灵地镇
生成日期 2014-03-19
标题 关于加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加强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9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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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部门:

春季畜禽补栏量大,畜禽及畜禽产品调运频繁,候鸟南迁,是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和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机。根据全国、省、市、县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就加强我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春季是畜禽养殖的高峰季节,也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高发的季节。抓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事关我镇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事关农民增收和公共卫生安全。各村委会、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把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农业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早部署,确保重大动物疫病的有效防控。

二、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狠抓集中免疫。各村委会要全面推行以村为基础,以防疫小分队为主力,开展拉网式集中免疫和月免疫日制度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集中免疫工作从3月20日开始,4月24日全面完成,5月前开展自查,5月上旬至中旬开展全县春季动物集中免疫全面检查,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全面达标。对免疫抗体达不到要求的畜禽,要及时进行加强免疫。要加强疫苗质量监管,完善免疫档案,扎实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要建立以村为单位的绩效考核评估办法,把免疫抗体合格率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防疫工作做得好的村委会及动物防疫员,给予表彰奖励。

(二)规范检疫监管。镇畜牧兽医站要加强检疫工作,防止镇外疫情传入,严厉打击逃避检疫、贩卖和运输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行为。工商、经贸、畜牧兽医等部门要加大活禽交易市场监管力度,对重点活禽市场定点监测,严格执行休市和闭市后彻底消毒制度。要严格做好活禽交易市场消毒工作,从源头抓起,杜绝禽流感疫情发生。

(三)加强应急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科学合理的预案体系,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应急队伍、一套快速可行的反应程序、一批先进实用的物资储备。要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网络,加强应急演练,做好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加强应急值班,保证信息通畅。一旦发现突发重大动物疫病或疑似病例,要及时报告,迅速反应,彻底处置,不留后患。畜牧兽医及卫生部门要加强疫情信息沟通,密切协作,一旦出现人禽流感病例,要查找疫源,全力救治。

三、加强春防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工作负责,村委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二)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保障机制。各村要按照《动物防疫法》规定,依法将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和管理等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要设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储备金,保障应急物资储备,确保今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三)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督查机制。镇成立由纪委、党政办、财政、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的防控工作督查组,对春防的每一阶段、每一行动进行督促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对防控工作不到位、防控措施不落实,造成疫情发生和蔓延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纪追究领导责任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灵地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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