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5905-0100-2017-00008 文号余政〔2017〕11号
发布机构 清流县余朋乡 生成日期 2017-03-06
标题 余朋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传贯彻《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余朋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传贯彻《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SM05905-0100-2017-00008
文号 余政〔2017〕11号
发布机构 清流县余朋乡
生成日期 2017-03-06
标题 余朋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传贯彻《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余朋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传贯彻《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

余朋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传贯彻《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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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余政〔2017〕11号

余朋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传贯彻

《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部门:

为深入宣传贯彻《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经乡政府同意,现将我乡宣传贯彻《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余朋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6日


余朋乡宣传贯彻

《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工作方案

《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出台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是一部城市建设管理方面带有综合性质的法规,为依法治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提供了更加充分的法律依据,具有里程碑意义。为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认真学习《条例》,营造浓厚的《条例》宣传氛围,增强广大群众遵守《条例》意识,养成良好的爱护村容村貌秩序和环境卫生的习惯,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和宣传贯彻工作的重要意义,通过丰富多彩、生动鲜活、富有成效的宣传,营造浓厚的普法、知法、守法氛围,依法治理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确保《条例》在优化乡村环境、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乡村和谐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我乡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主要目标。通过大力宣传、贯彻实施《条例》,让全社会广泛了解《条例》,让广大群众知晓《条例》、遵守《条例》,让行政管理相对人熟知相关重要制度,让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条例》,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为今后顺利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打下扎实基础,使我乡成为整洁、优美、宜居、文明的城市。

三、实施步骤

《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31日)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按面向社会、立足基层、形式多样、讲求实效的要求,真正使这部法规能够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执行《条例》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让条例得到全面有效实施。具体进行以下活动:

1.开展《条例》进村入户、进广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活动。各村委会负责对各村、城管中队负责对店面、企业发放《条例》单行本、宣传单,利用村部宣传栏进行《条例》宣传。宣传单由爱卫办、环保站制作。(3月20日前完成)。

2.开展《条例》上街宣传活动。由爱卫办、环保站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利用圩日,通过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条例(3月20日完成)。

3.开展条幅宣传活动。乡直各部门要积极参与宣贯活动,在客运站、进村主要路口、重点路段和区域等醒目处悬挂《条例》宣传条幅,将《条例》融入群众日常生活(3月25日前完成)。

4.利用通讯等工具宣传《条例》。由党政办负责联系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发送《条例》宣传短信和相关单位公众号等微信、微博新媒体平台,宣传报道《条例》和解读,提高群众对《条例》的认知度。充分利用现有各

部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条例》宣传标语,扩大《条例》影响面(2月30日前完成)。

7.学生带《条例》回家活动。由余朋学校负责举办小学生《条例》宣传讲座,并将《条例》宣传单由小学生带回家进行宣传,扩大宣传面和宣传效果。(3月20日前完成)。

8.全民普及《条例》活动。由司法所负责出题改卷,落实机关干部每人一份《条例》试卷。让广大干部自觉履行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义务,积极配合,支持、参与管理工作(3月20日前完成)。

(二)责任落实阶段(4月1-10月31)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把宣传发动工作落实到位。一是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深入开展《条例》学习,让一线工作人员,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熟悉《条例》的具体内容、掌握《条例》的执法要求,使管理工作者学好、用好《条例》,成为掌握《条例》的行家里手,打造执法精准、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管理队伍。二是通过深入细致地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做到让《条例》的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群众的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出现,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2.主体明确,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扎实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一是《条例》涉及村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把贯彻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形成一个上下联动、横向配合的互动格局,既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把《条例》贯彻实施好。二是在《条例》的正式生效后,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既是《条例》规定的执法主体,同时又是《条例》规定的义务主体,必须按《条例》规定,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条例》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同时也要注意提供相应的政策引导,教育与惩罚并举,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条例》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三)执法检查阶段(10月1-10月31日)

乡政府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条例》的宣传、贯彻、执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条例》的宣传教育情况,《条例》实施后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意见、建议,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的情况、主要经验和典型事例,违反《条例》处罚情况等。检查方式主要以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情告报告、查看有关资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各有关单位要对《条例》贯彻落实一年来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行政执法的难点及行政处罚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并对实施过程存在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创新破难、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加强城市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以实际成果推进城市管理上新台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城市管理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对改变乡村环境,提升我乡形象和品位,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有重要现实意义,各有关部门领导要主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合力,破解难题、迎难而上,齐心协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提升我乡环境治理的水平。

2.强化督查,持续推进。乡人大主席团将加强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与监督,通过代表的视察、听取专项报告,开展检查等形式,支持、监督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切实将《条例》规定落到实处,确保《条例》的全面正确实施。乡纪委要及时跟进,落实考评通报制度,对工作被动,推诿扯皮影响工作推进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对阻碍执法,无理取闹的要予以曝光,从重处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不断提高群众素质,增强群众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真正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良好社会风尚。

3.建立机制,常抓不懈。《条例》的贯彻实施及管理是一个动态、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劳永逸,因此各村各部门要加大管理力度,做到持之以恒,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常抓不懈,力求在管理体制、管理措施、管理方法上实现创新,形成在管理上上下联动,按制度管人,责任到人的良好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卫生责任区”和“门前三包”制度,逐步形成城市管理长效化的良好态势。

附件:《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标语

《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宣传标语

1.自觉遵守《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

2.深入学习贯彻《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

3.积极参加市容环境卫生志愿服务,共建共享美丽新清流

4.实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5.摈弃乱丢乱吐陋习,倡导文明谦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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