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5905-0200-2017-00005 文号余政〔2017〕18号
发布机构 清流县余朋乡 生成日期 2017-03-30
标题 关于印发《余朋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余朋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5905-0200-2017-00005
文号 余政〔2017〕18号
发布机构 清流县余朋乡
生成日期 2017-03-30
标题 关于印发《余朋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余朋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余朋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31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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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委会,乡直各部门:

《余朋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余朋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0日

 

 

 

 

 

 

余朋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发展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内容,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河长制”管理制度建设,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突出重点,瞄准弱点,破解难点,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着力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努力打造生产转型、天蓝水净、绿荫环绕的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安居乐业、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原则。乡人民政府为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各行政村具体负责推进落实。乡直各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和技术指导。

   (二)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原则。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迅速解决重点区域的环境问题,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坚持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三、目标任务

   (一)近期目标。全面开展农村“四清四化”和“五改”(“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危房、清庭院。“四化”:绿化、美化、亮化、净化。“五改”:改路、改水、改厕、改圈、改生活垃圾处理方式)。突出抓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乡镇所在地、省、县主干道两侧等重点区域村庄的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机制,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垃圾分类处理模式,不断提升农村居住和生态环境质量。

    (二)长期目标。在巩固近期目标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常抓不懈。通过整治,达到村容村貌整洁、环境舒适优美、乡村特色鲜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力争全面实现农村垃圾规范化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率达到100%。

    四、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大力推进“四清四化”、“五改”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一)全面开展“四清四化”工作。“清垃圾”,清理村街道路、村庄周边积存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农村集贸市场等关键地段,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填埋处理,彻底改变垃圾随处乱扔、随处可见的情况;“清杂物”,清理村庄道路、巷道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重点防止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畜禽乱跑等“五乱”现象的发生;“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有碍观瞻的坍塌破房、残墙断壁,做到路旁无乱搭乱建、道路整洁畅通;“清庭院”,清除房前屋后垃圾、杂物,清理畜禽粪便,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绿化”,因地制宜种植各类树木、花草,大幅度增加绿地面积,完善现有绿化设施,具备条件的村庄打造园林绿化景观街道;“美化”,对村庄建设的选材用料、建筑样式、墙面颜色等进行规划和提升。拆除违章建筑,整治临街、临路建筑立面,规范户外广告、路牌和公共标志。有条件的村庄加强文化广场、文化墙、村民活动中心建设。村庄、广场等地方可设美观整齐的村务公开栏、宣传栏,主要街道两侧院墙可粉刷醒目的宣传标语,也可绘制各种有益健康、文明、向上的宣传画;“亮化”,村庄主要道路安装路灯,积极推广节能灯。修缮维护村内已建好的路灯等亮化设施,对已损坏的亮化设施及时更换,有条件的村实施现有亮化设施提档升级;“净化”,重点治理村内主干道污水排放、村街路口、施工现场、集贸市场、公共场所以及公路沿线环境卫生,达到净化要求。

(二)继续推进“五改”工作。“改路”,对乡村道路、农村街道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基本做到主街硬化,出村道路路面平整,安全畅通,路况保持良好,逐步实现硬化道路户户通;“改水”,因地制宜、科学有序推进农村集中连片供水,进一步提高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加大农村供水水质监测力度,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保证水质达标与饮水安全。供水满足用水水量和水质要求,水质合格率达到 100%;“改厕”,推行无害化卫生厕所,逐步改善入厕环境,采用三格池式、沼气池式厕所等多种形式对粪便实行无害化处理;“改圈”,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严禁在环境敏感区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改进垃圾处理方式”,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装备设施投入,继续推行“户清、村集、乡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辐射范围内管网配套建设,推进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三)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县域乡村空间布局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环境。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建管并重、综合整治,突出重点、统筹发展,着力推进“美丽乡村计划”。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宜改则改、宜建则建。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乡、村要逐级召开动员会议。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各村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订切实可行的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二)集中攻坚阶段。全民动员,部门联动,上下协调,互相配合,齐心协力打好以“四清四化”和“五改”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特别是做好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三)长期整治阶段。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原则,遵循乡镇、村空间布局、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健全完善农村环境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的落实,逐步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村环境质量。

    (四)考核验收阶段。每年12月份,由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环保、国土、财政、农业、卫生等有关单位,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行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是着力改善农村环境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乡人民政府研究,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包村领导和各村主任及环保、财政、农业、林业、扶贫、水利、卫生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导和年度工作安排等。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农村工作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着力报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多元投入,形成互补。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解决农村日常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要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发动农民筹资筹劳,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把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主投入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好互动关系,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步伐。

(四)强化督导,加强考核。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乡党委、政府将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纳入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实行全程跟踪,做到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检查、年终验收。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管理机制完善的行政村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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