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文号 灵政〔2013〕54号
发布机构 灵地镇
生成日期 2013-11-04
标题 关于验收灵地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的函
有效性 有效

关于验收灵地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的函

发布时间:2013-11-04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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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清流县水利局:

根据县政府10月8日,我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验收动员会精神,我镇组织镇、村干部、技术人员对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G、F标段进行了初验,验收结果如下:

1、建水渠59条,计44.46千米;

2、建水坝17座;

3、修建山塘2座;

 

 

灵地镇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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