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5102-0700-2020-00051 文号 清发改〔2020〕132号
发布机构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0-09-09
标题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校镇长校村垄尾新村安置点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长校镇长校村垄尾新村安置点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05102-0700-2020-00051
文号 清发改〔2020〕132号
发布机构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0-09-09
标题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校镇长校村垄尾新村安置点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长校镇长校村垄尾新村安置点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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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校镇长校村垄尾新村安置点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09-10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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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民委员会

你村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长校镇长校村垄尾新村安置点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城镇化进程,经研究,原则同意长校镇长校村垄尾新村安置点二期(项目代码:2020-350423-47-01-055262,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校镇长校村垄尾新村安置点二期

建设单位: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民委员会

建设地点: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

二、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实施长校镇长校村垄尾新村安置点二期,包括8户安置户建房、总建筑面积2324.48平方米 绿地643平方米,道路610平方米及配套供水、供电、通讯等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80万元,资金由你单位依法合规足额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四、项目建设期限:18个月。

五、招标内容:项目招标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原则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内容。请项目业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据此批复,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基建程序报批,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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