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05911-0100-2018-00013 文号 灵政〔2018〕51号
发布机构 清流县灵地镇 生成日期 2018-06-11
标题 关于印发灵地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灵地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05911-0100-2018-00013
文号 灵政〔2018〕51号
发布机构 清流县灵地镇
生成日期 2018-06-11
标题 关于印发灵地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灵地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灵地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1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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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全面提升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灵地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灵地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1日

 

 

 

 

灵地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根据三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通知我镇被列为森林防火重点整治单位,整治期限一年(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为进一步切实加强我镇森林防火工作,遏制森林火灾高发势头,扭转森林防火工作被动局面,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修改、完善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全镇森林防火面临的形势

(一)林区人口密度大,从事生产活动频繁,生产人员带火入山或生产用火难于避免,稍有不慎,违章用火就有发生林火的危险。

  (二)我镇人员活动频繁的林区大多是80年代初封山育林形成的,由于地力条件差,历经30多年大部分山场仍以短、矮杂灌为主要植被,易着火且燃烧时火势较旺,一旦着火,易漫延,难于扑救。

(三)近几年,扫墓风气盛行,“清明节”“冬至”林区扫墓人员增多,火灾隐患加大,极易发生森林火灾,是近几年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

(四)林区交通、水源不便,隔离带太少,有的山场一片几千亩,没有林区道路、水源隔离带,一旦发生火灾,施救车辆人员难以及时到达现场。

  二、组织机构

  灵地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

     长:李怀忠(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胡燕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黄德金(正科级干部)

  成      员:各村书记、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等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灵地林业站,由黄义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开展。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由扑救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医疗救护小组等组成。

  三、主要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制定扑火救灾《预案》;森林火灾发生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启用《预案》,并按照《预案》部署火灾扑救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火灾发生后按属地原则,属地村委会负责上山人员的水和食物等后勤保障,林业站和人民政府、防火办负责扑火机具、油料和火情结束后消防、扑火人员的伙食安排,森林公安和村委会负责火场保卫。火灾发生后,如果发生伤亡事故,简单的医疗应急救护由人民政府后勤人员负责,直护送至正规医院。

  (二)各小组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

  1、扑救小组:由镇长胡燕丽任组长,扑救小组由灵地镇消防中队和各村应急扑火队组成。职责是: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部署和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看守人员的部署工作。

  2.后勤保障小组:由黄火坤副镇长担任组长,黄慧敏、张海辉、李玉梅担任副组长,职责是:根据扑救小组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药品,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工具;确保信息畅通;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3.医疗救护小组:由林佳丽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管理救灾药品。

  四、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重点林区村在防火期内,要安排1名以上专职防火员,全天候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应急扑火队,并按要求进行培训和演练。

  五、信息报送

  1、遇有火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村委会或拨打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和片区林业站电话。(灵地片电话:5451191  邓家片电话:5461013)

  2、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询问和记录清楚起火时间、火场位置、火场态势、前往路线、植被情况等,并立即报告镇相关领导和镇森林防火办公室。火情处置、直至结束向上一级有关部门的实时火情报告,由党、政办公室按上级的规范格式适时报告。

  六、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所在村两委必须组织村扑火队、林业护林人员带好扑火机具立即赶往火场了解情况及时处理小火情,力争打早、打小、打了。镇森防办黄义龙负责通知消防中队一小队队长黄升昌和二小队队长黄兆军,分队队长负责召集本队人员,并携带好扑火工具,立即赶往现场。扑救组按照要求成立前线指挥部。林业站负责通知全体护林员集结待命。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各村组织应急扑火队集中待命。

  2、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在确认难于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前线指挥部要求增援的请求后,应当立即增派邻村应急扑火队前往增援。

  3、若需要继续增援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指派熟悉路况的有关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2、各队人员要逐级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绝不能打乱仗。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队(组)负责人应及时向前线指挥部、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清理后的火场必须留下人员和扑火机具做好火场交接,继续看守6到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前线指挥部查验确认,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后方可撤离。

  (四)后勤保障

  1、后勤保障组负责运送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和安排好扑火人员返回后的伙食,并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运送扑火物资应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应当组织人员维持好火场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2、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其它事故时,医疗救护组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能当场治疗的要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不能当场治疗的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向前线指挥部报告伤情。

  七、响应结束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2、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案、分清责任、及时处理:火灾现场保护由镇、村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由政府,林业配合公安等部门负责调查,案件查明后报有关部门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3、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区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稳定灾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4、火烧迹地植被恢复由林业站配合业主单位进行.

 

附件: 1、灵地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通讯录

2、灵地镇各村书记、主任名单通讯录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全面提升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灵地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灵地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1日

 

 

 

 

灵地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根据三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通知我镇被列为森林防火重点整治单位,整治期限一年(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为进一步切实加强我镇森林防火工作,遏制森林火灾高发势头,扭转森林防火工作被动局面,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修改、完善我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全镇森林防火面临的形势

(一)林区人口密度大,从事生产活动频繁,生产人员带火入山或生产用火难于避免,稍有不慎,违章用火就有发生林火的危险。

  (二)我镇人员活动频繁的林区大多是80年代初封山育林形成的,由于地力条件差,历经30多年大部分山场仍以短、矮杂灌为主要植被,易着火且燃烧时火势较旺,一旦着火,易漫延,难于扑救。

(三)近几年,扫墓风气盛行,“清明节”“冬至”林区扫墓人员增多,火灾隐患加大,极易发生森林火灾,是近几年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

(四)林区交通、水源不便,隔离带太少,有的山场一片几千亩,没有林区道路、水源隔离带,一旦发生火灾,施救车辆人员难以及时到达现场。

  二、组织机构

  灵地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

     长:李怀忠(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胡燕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黄德金(正科级干部)

  成      员:各村书记、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等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灵地林业站,由黄义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开展。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由扑救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医疗救护小组等组成。

  三、主要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制定扑火救灾《预案》;森林火灾发生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启用《预案》,并按照《预案》部署火灾扑救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火灾发生后按属地原则,属地村委会负责上山人员的水和食物等后勤保障,林业站和人民政府、防火办负责扑火机具、油料和火情结束后消防、扑火人员的伙食安排,森林公安和村委会负责火场保卫。火灾发生后,如果发生伤亡事故,简单的医疗应急救护由人民政府后勤人员负责,直护送至正规医院。

  (二)各小组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

  1、扑救小组:由镇长胡燕丽任组长,扑救小组由灵地镇消防中队和各村应急扑火队组成。职责是: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部署和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看守人员的部署工作。

  2.后勤保障小组:由黄火坤副镇长担任组长,黄慧敏、张海辉、李玉梅担任副组长,职责是:根据扑救小组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药品,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工具;确保信息畅通;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3.医疗救护小组:由林佳丽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管理救灾药品。

  四、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重点林区村在防火期内,要安排1名以上专职防火员,全天候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应急扑火队,并按要求进行培训和演练。

  五、信息报送

  1、遇有火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村委会或拨打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和片区林业站电话。(灵地片电话:5451191  邓家片电话:5461013)

  2、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询问和记录清楚起火时间、火场位置、火场态势、前往路线、植被情况等,并立即报告镇相关领导和镇森林防火办公室。火情处置、直至结束向上一级有关部门的实时火情报告,由党、政办公室按上级的规范格式适时报告。

  六、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所在村两委必须组织村扑火队、林业护林人员带好扑火机具立即赶往火场了解情况及时处理小火情,力争打早、打小、打了。镇森防办黄义龙负责通知消防中队一小队队长黄升昌和二小队队长黄兆军,分队队长负责召集本队人员,并携带好扑火工具,立即赶往现场。扑救组按照要求成立前线指挥部。林业站负责通知全体护林员集结待命。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各村组织应急扑火队集中待命。

  2、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在确认难于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前线指挥部要求增援的请求后,应当立即增派邻村应急扑火队前往增援。

  3、若需要继续增援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指派熟悉路况的有关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2、各队人员要逐级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绝不能打乱仗。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队(组)负责人应及时向前线指挥部、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清理后的火场必须留下人员和扑火机具做好火场交接,继续看守6到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前线指挥部查验确认,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后方可撤离。

  (四)后勤保障

  1、后勤保障组负责运送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和安排好扑火人员返回后的伙食,并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运送扑火物资应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应当组织人员维持好火场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2、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其它事故时,医疗救护组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能当场治疗的要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不能当场治疗的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向前线指挥部报告伤情。

  七、响应结束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2、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案、分清责任、及时处理:火灾现场保护由镇、村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由政府,林业配合公安等部门负责调查,案件查明后报有关部门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3、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区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稳定灾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4、火烧迹地植被恢复由林业站配合业主单位进行.

 

附件: 1、灵地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通讯录

2、灵地镇各村书记、主任名单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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