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15:52 | 来源:清流县公开办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由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编制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fjql.gov.cn/)公开,电子版也可在清流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股联系(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22幢三楼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5321806,电子邮箱:qlgk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同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提高工作透明度,为更好地服务和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办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各成员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共同负责信息的收集、发布和答复等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要求各股室在起草文件时,对公开属性和范围提出初步意见,报送电子政务股由专人发布,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和实用性。同时,要求相关股室及时、主动将最新的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简报信息等编写成政务信息,并通过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公布;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向县档案馆、图书馆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及时查阅,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按要求送交档案馆、图书馆存档文件58篇。

(三)注重学习提升。认真学习、宣传《条例》,加强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对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的了解,增强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切实履行公开职责。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实时公开本办政府信息。我办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22条,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类文件7条,规划计划类2条,行政许可类1条,政府集中性收费1条,抢险救灾类2条,城乡建设类4条,扶贫、教育、医疗、社保、促就业类3条,行政复议等具体行政行为类2条,应急管理类4条,社会公益事业类1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类3条,土地、征收或者征用房屋拆迁补助费用2条,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4条。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强化监督保障

每月对23个政府组成部门和13个乡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展网络巡察,巡察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单位责令其限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7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34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和研究不够,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群众查阅政府信息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办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方式。大力发展政务新媒体,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面广、传播速度快、传播方式多样化的优势,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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