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期间消防安全温馨提示

日期:2021-12-30 16:50 来源:清流县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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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正值冬春火灾防控关键时期,加之元旦将至,火灾隐患增多,清流消防提醒广大群众:节日狂欢勿忘消防安全。

  提示一:节日期间,商业促销活动增多,人员密集的商场、市场等场所应认真落实防火巡查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牢记疏散方向。

  提示二: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作业安全规程,严禁违章用油、用电、用气,严禁在施工现场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取暖。

  提示三:商店市场装点节日气氛,请选用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彩灯、装饰物,防止超负荷引发火灾,同时在节庆景观周围设置灭火器材。

  提示四:要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遵守安全燃放规定,不在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物内以及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仓库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提示五: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12345举报。

  提示六:遇到火灾时要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要根据消防疏散安全指示标志或消防工作人员的引导进行疏散。在无法逃生时,应关闭临火临烟门窗,用浸湿的被褥、衣物堵塞门缝,发出求救信号,耐心等待救援。

  提示七: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不在没有成人陪伴时燃放烟花爆竹,要将打火机、火柴等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居民楼道内请勿堆放可燃物,要保持疏散指示标志齐全,消火栓、灭火器等器材齐全好用,楼内通道畅通。

  提示八: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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