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清流县广播电台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18-08-17 09:34 来源:清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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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批复清流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清流县广播电视台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清流县广播电视台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清委编〔2013〕6号),广播电视台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和国家在新闻宣传、广播电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人保障。

(二)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县各时期中心任务,制订广播电视宣传报道方案,全面完成各项广播电视宣传任务。

(三)发挥广播电视媒体的优势,做好通联工作,加大广播电视对外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清流对外知名度。

(四)做好本县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做好广播电视类的新闻、专题等节目的采访、编辑、制作、录制和传输工作。

(五)做好广播电视广告节目管理,遵守有关广告制作、播出的管理规定,严格把关,社绝内容虚假或不健康的广告播出。

(六)抓好新闻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新闻质量。

()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清流县广播电视台包括4个科室,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清流县广播电视台

 财政核拨

 20

 18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清流县广播电视台主要任务是:努力提高广播电视的节目质量和舆论引导水平,不断提升我台形象,加强广播电视的队伍建设,开创我台各项工作新局面;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的宣传职能,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围绕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幸福新清流”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围绕中心,新闻宣传取得新进展

1、围绕中心,组织策划好对内新闻宣传。把“做美城乡、做强产业、做优环境、做好民生”举措作为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重点。

2. 密切沟通,努力提升清流形象。为宣传清流,提高清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我台十分注重宣传策划和节目创新,扎实做好通联工作。

3、节目创优取得可喜成绩。

4、积极创新,努力提升节目播放质量。

5、加强宣传管理,有效净化荧屏。

(二)、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广电形象。

1、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

2、扎实认真地抓好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3、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新闻考核奖惩机制。

4、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5、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6、开展创建“平安单位”活动。

7、继续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效能建设、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工作。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清流县广播电视台年初结转和结余0.02万元,本年收入229.80万元,本年支出235.81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5.99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一)2017年收入229.8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0.19万元,增长-8.0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73.7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56.02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2万元。

(二)2017年支出235.8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1.42万元,增长9.9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35.8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3.27万元,公用支出32.54万元。

2.项目支出0.0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73.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43万元,下降6.7%,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70401行政运行支出116.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7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工资社保调整增加。

(二)2070499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56.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4万元,下降28.27%。主要原因是减少固定资产购置。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7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7.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5.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同比增长0.0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年度本部门未安排绩效项目自评。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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