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18-09-05 16:56 来源:清流县李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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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批复清流县李家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李家乡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指导好各行各业生产,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的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李家乡人民政府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李家乡人民政府

 财政核拨

 44

 34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李家乡人民政府主要任务是: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冷泉小镇、美丽李家”目标,确定“一轴一带一中心”(一轴即珠山路、一带即一河两岸景观、一中心即冷泉公园)为发展重点的思路,推动全乡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脱贫攻坚取得成效。扎实实施安居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扶贫措施,对6户农户进行危房改造或异地搬迁,着力解决贫困户安全住房问题;投入113.84万元产业扶持资金帮助贫困户发展种养业、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扶持55贫困户发展光伏产业,已全部建成并网发电;全年实施雨露计划培训2期共81人;招聘公益性岗位5人;今年实现了112户264人脱贫。

(二)产业发展巩固提升。农业方面:水稻生产总产量达6957吨,新建高产烟后稻示范片3200亩,新型脱毒甘薯1200亩,引进鱼腥草、芥菜等订单农业1500亩;烤烟超额完成县下达任务,烟叶收购1.23万担;新增油茶1000余亩,百香果200余亩;新建规模养牛场一个,养鹅场一个,引进养鳗公司3个。工业方面:新增亿元以上“五个一批”入库项目1个,实施重点建设项目15个,冷泉开发、鳗鱼养殖等12个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三产方面:全力推动“冷泉+”模式的冷泉开发。按照“扩大湖面、冷泉清淤、裸房整

治、景观建设”的工作思路,已启动水上乐园、陆地游玩(植物迷宫、真人CS森林基地)、28处泉眼文化、冷泉核心景区到景秀园林的连接路网等项目建设。

(三)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完成罗口溪4公里护栏建设和护岸道路铺设,浦梅铁路李家段4km完成沿线红线内土地征迁136.8亩、迁移坟墓80座并全段开工,吴家至流水、李下线、李家至鲜水等道路硬化4条,投入99万元建设以吴家村为重点村的美丽乡村,铺设污水管道2000余米,建设氧化塘4个,裸房整治2000余平方米。

(四)群众幸福感明显提升。扎实推进“福林贷”工作,完成授信78户发放贷款483万元。投入21.2万元完成敬老院消防改造、房屋修缮、生活用品购置,实现敬老院25个房间拎包入住。兑付涉农保险理赔42.8万元。全乡新农保参保人数9388人,参保率100%;全乡新农合参合人数3680人,参合率达98.6%;发放各类困难补助救济款153.4余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6468元,增长11.5%,年末信用社存款余额达8296.9万元,比上年增加676万元。    

(五)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李家学校教学楼竣工投入使用,李家幼儿园开工建设,全年招聘优秀教师2人、免除学杂费326人。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档1.18万人,免费体检1100人,健康宣传教育9场次受益500人。成立清流县五经魁文化研究会,完成鲜水冷泉周边五经魁展览馆修缮。投入10万元完成文化站搬迁,完善公共文体设施,配齐电脑、电视、投影仪以及其他文体活动设施,通过验收。完成李家垃圾中转站建设,新增各村垃圾清运员32名,垃圾车2辆,发放垃圾桶6600个,建设三格化粪池511个,生猪标准化升级改造13家;关闭采砂厂1家;完成造林绿化2450亩;李家新派出所建成投入使用;投资30余万元完成“雪亮工程”,在重点路段安装7路高清视频监控探头。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李家乡人民政府年初结转和结余2.00万元,本年收入1,175.25万元,本年支出1,165.35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90万元。

(一)2017年收入1,175.2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84.84万元,增长48.6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67.2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113.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8.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1,165.3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73.94万元,增长47.2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720.4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59.64万元,公用支出260.78万元。

2.项目支出444.94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52.3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61.94万元,增长33.1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0301行政运行17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列支科目,行政运行费用增加。

(二)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1.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6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列支科目,办公费用增加。

(三)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经费投入增加。

(四)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8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共产党事务支出增加。

(五)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0.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不变,增长0%。主要原因是其他公安未新增支出。

(六)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3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其他文化支出增加。

(七)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0.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不变,增长0%。主要原因是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未新增支出。

(八)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1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7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其他优抚支出减少。

(九)2100716计划生育机构23.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机构建设及职能加强,投入计划生育资金增加。

(十)2130104事业运行65.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9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十一)2130108病虫害控制0.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0.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列支科目,病虫害控制工作投入增加。

    (十二)2130119防灾救灾6.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导致防灾救灾资金相应增加。

    (十三)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169.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3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其他农业事业支出费用增加。

    (十四)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3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列支科目,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投入增加 。

    (十五)2130314防汛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0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防汛减少。

    (十六)2130316农田水利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00万元,下降81.3%。主要原因是农田水利项目减少,支出建少。

    (十七)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水利维护支出增加。

    (十八)21305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列支科目,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增加。

    (十九)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9.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4万元,增长26.3%。主要原因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

    (二十)2130505生产发展74.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6.19万元,增长47.6%。主要原因是加大生产发展投入,支出增加。

    (二十一)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29.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4.95 万元,下降83.1%。主要原因是无较大扶贫项目支出。

    (二十二)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179.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21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一事一议项目增加。

    (二十三)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100.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5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建设支出增加。

    (二十四)21307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0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投入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13.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3.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13.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3.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0.4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59.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60.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03万元,同比增长-2.2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0.0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9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0.00%和116.59%,主要是:公务车老旧,故障频发,维修费用大。

    (三)公务接待费9.0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53批次、接待总人数2,269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17.00%,主要是:接待人数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8.50%,主要是:人员办公经费增加,公务用车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年度本部门没有绩效自评项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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