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共清流县委政法委员会预算说明

日期:2019-01-30 15:04 来源:清流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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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3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情况………………………………………………5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7

四、其他情况说明……………………………………………………………7

五、名词解释………………………………………………………………………8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十一、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八)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清流县委政法委包括7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县委政法委

财政核拨

8

7

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3

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县委政法委主要任务是:全县政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政法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以智能化建设为重要手段,以过硬政法队伍建设为重要保障,坚持一手抓保安全、护稳定,一手抓打基础、谋长远,推动各项决策落地见效,全力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全力服务和保障社会大局

(二)突出重点,强化防控,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三)源头治理,强基固本,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四)压实责任,创新治理,不断夯实平安建设根基。

(五)蹄疾步稳,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清流建设。

(六)强化学习,从严治警,努力打造过硬政法队伍。

二、2019年收入及支出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县委政法委收入预算为221.66万元,比上年增加55.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扫黑经费、绩效管理目标项目和反邪教协理员工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1.66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4.2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21.66万元,比上年增加55.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1.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6万元,公用支出1.33万元,项目支出112.9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21.66万元,比上年增加55.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扫黑经费、绩效管理目标项目和反邪教协理员工资。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71.8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与服务支出114.24万元,用于公用经费、车辆运行、绩效目标管理等费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6万元,用于对特殊群体救助等费用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1.6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1.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114.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6万元,用于对特殊群体救助等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3.8万元。主要用于省、市相关部门调研、检查、项目验收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7万元,主要用于应急车辆用车燃油、过路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县委政法委共设置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3.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县委政法委(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1.6万元,比2019增加55.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扫黑经费、绩效管理目标项目和反邪教协理员工资。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县委政法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县委政法委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附表:3-12019收支预算总表

      3-22019收入预算总表

      3-32019支出预算总表

3-42019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201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2019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201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20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201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中共清流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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