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3
2018年度清流县总工会预算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经清流县十七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清流县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是:
清流县总工会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工人运动、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上级的工作部署和全县工会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
(二)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促进送温暖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
(三)组织引导全县职工积极参与企业改制过程,积极配合县政府协调劳动关系,建立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协商机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单位基本情况
总工会现有编制7人,现有8人。其中工人俱乐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拨付,基本以保工资为主。
三、2017年,县总工会主要工作任务是按照“四个全面”总体要求,坚持服务全县发展大局,服务企业、服务职工,紧紧围绕党政所需、职工所急、工会所能,坚持“常规工作抓推进、重点工作抓突破、难点工作抓特色、文化建设抓阵地、自身建设抓提升”要求,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推动工会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是突出组织职责,规范基层组织建设力度不断加大;
二是紧贴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内涵不断拓展;
三是做实服务品牌,协助党政落实职工民生成绩不断凸显;
四是加强维权机制建设,“互联网+维权”工作有力推进;
五是突出素质提升,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清流县总工会为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职工管理、服务机构,正科级。
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加挂“财务资产管理部”)、基层工作部(加挂“劳动和经技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权益保障部。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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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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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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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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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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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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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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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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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流县总工会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清流县总工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突出组织职责,规范基层组织建设力度不断加大;
二是紧贴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内涵不断拓展;
三是做实服务品牌,协助党政落实职工民生成绩不断凸显;
四是加强维权机制建设,“互联网+维权”工作有力推进;
五是突出素质提升,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清流县总工会收入预算为65万元,比上年增加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5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5万元,比上年增加1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5万元,比上年增加1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增加,工会经费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3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已调离。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清流县总工会(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清流县总工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清流县总工会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清流县总工会共设置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