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支持打造产业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
清财(农)指〔2021〕13号
清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支持打造产业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
赖坊镇财政所:
为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推动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支持打造产业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5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赖坊镇南山村产业振兴示范村补助资金2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150万元,款列“2130799-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县级财政配套资金50万元(从年初预留的县级扶贫专项资金中安排),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产业振兴示范村的优势特色产业、产业项目内容、投资规模、资金渠道等,通过项目实施带动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形成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收入增长机制。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加快资金拨付,做好绩效跟踪(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补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南山村产业发展相关项目建设。
三、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完成时限,抓紧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见到实效。请于每月1日前将相关情况表(附件2)报送县财政局农业股(联系人:陈熙;联系电话:0598-5327181 ;邮箱:qlnyg181@163.com)。
附件:1.2021年产业振兴示范村绩效目标表
2.2021年产业振兴示范村相关情况表
清流县财政局
2021年8月26日
附件1:
2021年产业振兴示范村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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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产业振兴示范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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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单位)名称 |
赖坊镇人民政府 |
补助区域 |
赖坊镇南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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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万元) |
资金总额: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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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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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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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 |
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推动村集体经济收入,推进产业振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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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目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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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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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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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指标 |
支持产业振兴示范村数量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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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指标 |
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收入 |
有所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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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建设台账 |
基本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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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农村人居环境 |
有效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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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通过产业振兴示范村建设探索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
基本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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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区农民满意度 |
≥90% |
附件2:
2021年产业振兴示范村相关情况表
序号 |
县(区、市) |
行政村 |
优势特色产业 |
资金投入(万元) |
产业项目内容 |
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
财政资金支出情况(万元) |
带动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收入情况 |
预计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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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省级 财政 |
省级以下财政资金 |
其他 |
已拨付 |
支出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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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11/6 |
13 |
14 |
15 |
1 |
清流县 |
赖坊镇南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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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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