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财政局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三明市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1-12-16 11:32 来源:清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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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财政局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三明市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李家乡财政所、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1〕53号)精神,经研究同意,现下达2021年三明市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科目。

该资金用于支持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家乐)、文旅康养、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富民兴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设施。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三明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21〕13号)有关规定执行乡镇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好绩效评价,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发挥好12317扶贫监督举报平台作用。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乡镇要组织做好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合理确定绩效目标,按程序报送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报备,并抄送乡纪委,作为绩效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附件:1.2021年度三明市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表

2.2021年度三明市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清流县财政局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202112月6

 

附件1

2021年三明市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乡(镇)

 

金额

李家乡

鲜水村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

25

   

25

 

 

附件2

2021年三明市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1年三明市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

县农业农村局

补助区域

李家乡

资金情况

(万元)

 资金总额:

25

其中:财政拨款

25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重点用于乡村振兴示范村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家乐)、文旅康养、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富民兴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设施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项目乡镇

区域目标值

产出

指标

数量

指标

支持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

支持建制村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

李家乡

1个村

质量

指标

资金拨付到位率

资金拨付进度

李家乡

100%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违规违纪现象

李家乡

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基层干部满意度

基层干部满意情况

李家乡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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