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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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关乡(镇)财政所: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1〕6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0万元(具体项目和金额见附件1),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科目,用于支持11个脱贫村、经济薄弱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的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家乐)、文旅康养、流通配送等富民兴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设施。
本次下达的专项资金项目列入各级涉农资金检查范围,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三明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21〕13号)有关规定执行,请各乡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开工、早见效,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做好项目材料归档整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要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各乡镇要做组织做好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2021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情况表
2.资金绩效目标表
清流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1: | ||||||
2021年市级财政第三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项目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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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
序号 | 乡(镇) | 行政村 | 项目名称 | 金额 | 备注 | |
1 | 龙津镇 | 供坊村 | 生态花卉示范基地项目 | 20 | ||
2 | 田源乡 | 田口村 | 白衣花生产业生产道路硬化 | 15 | ||
3 | 里田乡 | 田坪村 | 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 | 15 | ||
4 | 洋庄村 | 豆腐皮产业配套设施项目 | 10 | |||
5 | 灵地镇 | 邓家村 | 稻谷烟叶产业基础设施修复 | 15 | ||
6 | 嵩溪镇 | 阳坊村 | 烟叶生产示范片区基础设施老化损坏修复 | 15 | ||
7 | 嵩溪村 | 花卉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 10 | |||
8 | 林畲镇 | 石忠村 | 花卉产业运输提升 | 15 | ||
9 | 孙坊村 | 花卉及菌种产业生产性交通运输品质提升 | 20 | |||
10 | 林畲村 | 花卉及苗木产业生产运输设施建设 | 10 | |||
11 | 嵩口镇 | 沧龙村 | 渔村集市提升改造工程 | 15 | ||
合计 | 160 |
附件2 2021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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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1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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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 清流县财政局 | 补助区域 | 11个行政村 | |||
资金情况 (万元) |
资金总额: | 16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60 | |||||
其他资金 | ||||||
总体目标 |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补齐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支出脱贫人口稳定增收,防治脱贫户返贫。 | |||||
绩 效 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目标值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支出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 支持部分建制村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 11个村 | ||
质量指标 | 资金拨付率 | 资金拨付进度 | 100% |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重大违规违纪现象 | 0 | ||
经济效益 指标 |
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 | 脱贫户2021年度人均纯收入增加幅度 | ≥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度 | 项目区基层干部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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