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清流县财政支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实施单位: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
项目总金额:300.00万元
项目起止时间:2020年01月-2020年12月
评价机构:福建中正恒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价时间:2021年12月23日
目 录
一、基本情况………………………………………………………4
(一)项目概况……………………………………………………4
1.项目背景…………………………………………………………4
2.项目补助范围……………………………………………………5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5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6
1.总体目标…………………………………………………………6
2.阶段性目标………………………………………………………6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7
(一)绩效评价目的………………………………………………7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7
1.绩效评价原则……………………………………………………7
2.评价指标体系……………………………………………………8
3.评价方法…………………………………………………………8
4.评价标准…………………………………………………………8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9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9
(一)主要扣分事项及原因分析…………………………………9
(二)评价结论……………………………………………………10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2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12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2
五、有关建议……………………………………………………13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3
七、附件…………………………………………………………13
2020年度清流县财政支出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
清流县财政局:
我们接受委托,对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承办的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进行事后绩效评价。我们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19〕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清流县财政局关于对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进行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2021年12月1日)等文件精神,以及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具体情况确定评价对象与评价范围,制定评价方法、评价指标、评价程序,收集与评价事项有关的资料,采用合理、科学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理论与方法,并实施了必要的绩效评价程序,现将评价结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旅游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吃、住、行、游、购、娱”六大消费领域,是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典型的富民产业和“朝阳产业”之一。加快推进旅游业发展,既有利于实现经济转型和城市转型,又有利于实现以就业促增收,提高城乡群众收入水平,改变乡容村貌。为进一步发挥清流县生态旅游资源优势,加大旅游产业项目的扶持力度,推进清流县旅游产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充分发挥财政投入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清流县以 “建设宜居宜业幸福新清流”的发展要求为导向,进一步宣传和推介清流县旅游资源,打响“水韵清流 康养福地”县域旅游品牌,拓宽旅游市场,争创全域旅游示范县。
2.项目补助主要范围
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包括:全域旅游规划、3A级景区补助(三家)、云跑活动、年度营销、各旅游乡镇补助等项目支出。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到位情况
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县级财政安排预算300.00万元,到位资金293.80万元。资金到位率97.93%。未到位资金6.20万元(指标结转下年)。
(2)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出使用情况
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到位资金293.80万元万元,到位资金支出200.69万元,预算执行率68.31%。结余资金93.11万元(其中:全域旅游规划9.20万元、属质保金,留存局本部;林畲镇3A景区10.00万元、乡镇未支付;赖坊镇3A景区10.00万元、乡(镇)未支付;旅游推介2.60万元、属结余资金,留存局本部;云跑活动1.80万元、属结余资金,留存局本部;林畲镇旅游点基础设施建设补助39.51万元、属(镇)未支付24.51万元,属局本部未下拨资金15.00万元;嵩口沧龙旅游点基础设施建设补助20.00万元、属乡(镇)未支付20.00万元)。
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表
|
|
|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补助资金
|
补助资金 到位数
|
补助资金 未到位数
|
到位 补助资金 支出
|
到位 补助资金 结余数
|
备 注 |
1 |
总 计 |
293.80 |
293.80 |
|
200.69 |
93.11 |
|
2 |
一、全域旅游规划合计 |
92.00 |
92.00 |
|
82.80 |
9.20 |
局本部直接支付。质保金9.20万元。 |
3 |
二、3A景区补助合计 |
30.00 |
30.00 |
|
10.00 |
20.00 |
|
4 |
林畲镇3A景区 |
10.00 |
10.00 |
|
|
10.00 |
未支付 |
5 |
赖坊镇3A景区 |
10.00 |
10.00 |
|
|
10.00 |
未支付 |
6 |
李家冷泉3A景区 |
10.00 |
10.00 |
|
10.00 |
|
|
7 |
三、旅游推介合计 |
28.80 |
28.80 |
|
26.20 |
2.60 |
局本部直接支付。结余2.60万元。 |
8 |
四、云跑活动 |
13.00 |
13.00 |
|
11.20 |
1.80 |
局本部直接支付。结余1.80万元。 |
9 |
五、旅游点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合计 |
130.00 |
130.00 |
|
70.49 |
59.51 |
|
10 |
林畲镇 |
60.00 |
60.00 |
|
20.49 |
39.51 |
其中15.00万元未拨付、留存在局本部;镇里未支付24.51万元。 |
11 |
嵩口沧龙 |
20.00 |
20.00 |
|
|
20.00 |
未支付。 |
13 |
长校采摘节 |
30.00 |
30.00 |
|
30.00 |
|
|
14 |
龙津镇 |
20.00 |
20.00 |
|
20.00 |
|
|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1.总体目标
打响“水韵清流 康养福地”品牌,依托重大节庆活动,围绕“生态、绿色、康养”主题,举办樱花旅游文化节、中国旅游日活动、冷泉戏水营、温泉浴乐汇等以文化为灵魂、旅游为载体的旅游节庆活动,增强文化旅游的内在吸引力和品质。支持旅游企业开拓客源市场。
2.具体目标
综合考虑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工作,计划全年完成清流县全域旅游规划、计划完成3个3A景区补助、计划举办多场旅游推介活动、计划举办1场云跑活动、计划补助5个旅游点基础设施建设。
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
专项名称 |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
绩效目标值 |
备 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产出 |
产出数量 |
全域旅游规划 |
计划完成清流县全域旅游规划 |
|
3A景区补助 |
计划完成3个3A景区补助 |
|
||
旅游推介 |
计划举办多场旅游推介活动 |
|
||
云跑活动 |
计划举办1场云跑活动 |
|
||
基础设施建设 |
计划补助4个旅游点基础设施建设 |
|
||
产出质量 |
项目合格率 |
100% |
|
|
产出时效 |
完成及时性 |
按时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建设。 |
|
|
产出成本 |
成本节约率 |
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出控制在预算数300.00万元以内。 |
|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事后绩效评价,全面、及时了解并分析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等情况,核实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规范财政支出行为,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完善政策、提升实施效果以及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参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原则。严格执行有关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设计评价指标体系。二是公正公开原则。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三是利害关系回避原则。绩效评价工作由清流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福建中正恒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四是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地反映两者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指标直接影响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性,设计和选择评价指标时,评价工作小组遵循“相关性、经济性、可比性、重要性”的原则,通过对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相关文件的学习理解、对项目特点的深入研究以及对项目资料的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设计形成项目绩效评价体系。绩效评价总分100分,一级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类,共性指标占40%(决策、过程)、个性指标占60%(产出、效益)。(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详见附表)。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实施单位的数据填报,辅以评价工作小组实地调查、查阅问卷、听取汇报、查看项目管理及财务管理资料等方式收集信息,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问卷调查法等进行评分,以定量考核与以定性分析为相结合,汇总形成评价综合得分。
4.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根据各项指标得分数的合计分数,确定综合评价等级。具体如下:
绩效评价等级表
评价等级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参考分值S |
S≥90 |
90>S≥80 |
80>S≥60 |
S<60 |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包括前期准备、制定工作方案、现场核查及社会调查、撰写评估报告。具体实施流程及内容如下:
1.前期准备(2021年12月上旬)
评价组对相关文件进行研读,对基础资料进行研究,了解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基本情况,优化绩效指标体系的框架和具体评价指标,以及相应的基础表、现场核查方案等内容,并制定调研的具体安排与实施方式。
2.组织实施(2021年12月中旬)
评价组将基础信息表及需准备资料清单发送至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并现场对基础数据进行核实,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服务对象对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拨付、服务等方面满意度情况等。
3.分析评价(2021年12月中旬)
评价组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规范,依据基础信息表,结合现场核查情况,对指标体系进行打分,分析得失分原因,并提炼结论撰写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主要扣分事项及原因分析
1.共性部分(决策与过程方面)
(1)资金到位率方面
2020年度预算安排300.00万元、实际到位293.80万元,资金到位率97.93%。按比例扣0.06分。指标分值 3分,评价得2.94分。
(2)预算执行率方面
2020年度到位资金293.80万元,实际支出200.69万元,预算执行率68.31%。按比例扣0.95分。指标分值 3分,评价得2.05分。
(3)管理制度健全性方面
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等制度,但未单独制定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酌情扣1分。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2分。
(3)制度执行有效性方面
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等制度,但有关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资料未归类整理并装订成册(如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自评报告、跟踪监管台账等资料不完整)。酌情扣2分。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3分。
1.共性部分(产出与效益方面)
(1)旅游推介方面
2020年举办樱花旅游文化节、中国旅游日活动、冷泉戏水营、温泉浴乐汇等多场旅游推介活动。但年初设置绩效目标未量化、细化。酌情扣1分。指标分值2.50分,评价得1.50分。
(2)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2020 年完成了长校采摘节、龙津镇等2个旅游点补助项目建设。林畲镇、嵩口沧龙等2个旅游点补助建设未完成。酌情扣1.25分。指标分值2.50分,评价得1.25分。
(二)评价结论
通过运用评价组优化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经基础数据采集、综合群众满意度、评价访谈等过程,对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事后绩效评价总得分为88.24分,等级为“良好”。
1.项目决策方面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项目实施单位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对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进行具体分配,并制定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实施补助项目的绩效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确保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严格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做到专款专用。
2.项目过程方面
总体来看,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切实做好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建设工作。聘请上海经纬建筑规划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编制《清流县全域旅游规划》,启动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合理规划清流县旅游发展格局;推进清流县创建省级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工作,力争通过验收。以温泉国家地质公园、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为主轴,以天悦小镇为核心,以林畲、赖坊为重点乡(镇),以嵩口沧龙渔村、大元村等特色旅游村为重点村推进清流县全域旅游重点区域发展。
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方面
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设定的绩效目标除林畲镇、嵩口沧龙等2个旅游点补助建设项目未完成外,其他绩效目标均已完成。完工项目合格率100%。
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专项名称 |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
绩效 目标值 |
绩效目标 完成值 |
备 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产出 |
产出数量 |
全域旅游规划 |
计划完成清流县全域旅游规划 |
2020年已完成清流县全域旅游规划。 |
|
3A景区补助 |
计划完成3个3A景区补助 |
2020年已完成林畲、赖坊、李家3个3A景区补助项目建设。 |
|
||
旅游推介 |
计划举办多场旅游推介活动 |
2020年举办樱花旅游文化节、中国旅游日活动、冷泉戏水营、温泉浴乐汇等多场旅游推介活动。 |
|
||
云跑活动 |
计划举办1场云跑活动 |
2020年举办云跑清流活动暨2020中国旅游日活动。 |
|
||
基础设施建设 |
计划补助4个旅游点基础设施建设 |
2020 年完成了长校采摘节、龙津镇等2个旅游点补助项目建设。林畲镇、嵩口沧龙等2个旅游点补助建设未完成。 |
|
||
产出质量 |
项目合格率 |
100% |
已完工旅游点补助项目的工程经验收合格,项目合格率100%。 |
|
|
产出时效 |
完成及时性 |
按时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建设。 |
林畲镇、嵩口沧龙等2个旅游点补助建设未完成。 |
|
|
产出成本 |
成本节约率 |
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出控制在预算数300.00万元以内。 |
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出200.69万元,控制在预算数300.00万元以内。 |
|
4.项目效益完成方面
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实施,促进清流县乡村旅游经济发展,带动清流县其他行业蓬勃兴起,创新清流县旅游商品品牌,实现旅游业务收入增加,提高农家乐接待游客数量,提升宾馆平均住宿率,为清流县各项经济活动注入新的活力,完善县内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清流旅游事业发展情况。
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实施,完善清流县各地旅游景区的公共服务,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清流县旅游城市形象,提高群众对清流旅游景点的认知度和游玩的体验感。社会效益显著。
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实施,加强了清流县旅游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减少旅游产业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缩短了旅游企业对产品的筛选工作时长,提高清流旅游企业生产率。
5.项目满意度方面
为客观评价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效益和公众满意度情况,评价人员通过不记名随机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项目的满意度分析。评价以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实施乡(镇)村居民作为调查对象。通过对回收的20份调查问卷结果进行分析汇总,现场群众对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满意度达100%,零投诉。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旅游宣传成效明细
清流县结合“四张名片”宣传,定期在官方公众号、抖音号发布推文。2020年度成功举办了第四届长校水果采摘节、灵台山越野赛、洋庄村田埂跑暨农民丰收节、线上云跑节暨中国旅游日活动、清流温泉浴乐汇、红色旅游村跑等,利用“旅游+”方式推介我县文旅康养资源、产品以及重点景区。加入“红色旅游推广联盟”,实现与永安、明溪、宁化三地抱团开展营销、产品客源互享互送,并牵头组织举办三明红色旅游推广联盟上海推介会。组织开展城市名片游我来说讲解导游宣讲选拔大赛,一名选手获得个人三等奖,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获优秀组织奖荣誉。
2.旅游产业项目加快推进
2020年完成投资2,500.00万元,推动以温泉生态休闲度假区项目、中华桂花园等为龙头的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温泉生态休闲度假区项目已基本完成沿河步道路基铺设、硬化及边坡建设,金诃藏药博物馆正在设计规划,启动产权式酒店二期工作,景区森林步道正在施工。中华桂花文化园项目已完成三栋黄金屋的外部构架建设及集散中心工程量70%的建设,清风馆、学习园地完成布展,园区步道及水系建设已完成40%,计划近期投产。林畲红色文化产学研集训中心项目完成儿童游乐设施、红军勇士营设施等建设。悠然国农旅综合体项目目前已完成创意园50%工程量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未制定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未制定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符合《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专项资金经批准设立后,应当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具体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绩效管理、管理职责、分配办法、申报条件、审批程序、执行期限、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主要内容”的规定。
2.个别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预算执行率偏低
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林畲镇、嵩口沧龙等2个旅游点实施进度缓慢,未能在项目年度内完成。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率偏低,仅达68.31%。影响项目镇、村开展实施旅游发展工作进度。
3.项目专项资金拨付后监督管理不到位
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根据各乡(镇)汇总上报旅游发展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下拨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但资金下拨至各乡(镇)后未及时跟踪统计分析各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4.绩效评价的内业资料未归类整理完整
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内业资料未收集齐全及整理装订成册。特别是项目绩效目标及自评报告等资料不完整。此事项不符合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内业档案资料必须完备齐全完整的要求。
五、有关建议
为健全和完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保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取得成效,针对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事后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改进建议如下:
(一)制定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建议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依照《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明确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标准及审批流程等。旅游发展项目实施部门对项目资金收支核算应按资金性质设置明细科目核算或辅助账核算,清晰反映各种性质的项目专项资金收支状况,以利于分析各种项目专项资金收支的构成。
(二)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
建议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督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时支付项目补助资金,提高预算执行率,确保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同时,对项目结余资金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3]372号)文件第五条“…对地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结转年度超过一年的,一律收回同级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其资金管理办法有具体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未作具体规定且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一律收回资金使用方本级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的规定进行清理。
(三)项目专项资金拨付后进行监督管理
建议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加强对下拨资金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工作,并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管台账。督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单位规范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项目的绩效评价内业资料应归类整理完整
建议清流县文体和旅游局将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内业资料应归类整理并装订成册,内业资料主要包括: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目标自评报告、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日常管理制度清单、汇报材料、年度工作总结等。保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档案材料完备齐全完整。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绩效评价报告是在评价对象提供资料的基础上形成的。
(二)本绩效报告主要供清流县财政局评价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绩效情况,以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七、附件
附表: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
福建中正恒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主任会计师)
中国•福州 2021年12月23日
<![endif]-->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绩效 目标值 实际 完成值 指标 分值 评价 得分 年度 绩效 目标 完成 情况 决策 (18分) 项目立项 (6分) 立项依据 充分性 评价要点: ①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②项目立项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 ③项目立项是否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④项目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 ⑤项目是否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立项依据 充分 立项程序 规范性 评价要点: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审批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立项程序 规范 绩效目标 合理性 评价要点: (如未设定预算绩效目标,也可考核其他工作任务目标) ①项目是否有绩效目标; ②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 ③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 绩效目标 合理 绩效指标 明确性 评价要点: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绩效指标 明确 预算编制 科学性 评价要点: ①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 ②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是否匹配; ③预算额度测算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标准编制; ④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是否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预算编制 科学 资金分配 合理性 评价要点: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是否充分; ②资金分配额度是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 资金分配 合理 过程 (17分)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 实际到位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预算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资金。 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实际支出资金: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拨付的资金。 资金使用 合规性 评价要点: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④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资金使用 合规 管理制度 健全性 评价要点: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 ②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管理制度 健全 制度执行 有效性 评价要点: ①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 制度执行 有效 产出 (45分)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实际产出数: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项目实际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计划产出数:项目绩效目标确定的在一定时期(本年度或项目期)内计划产出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数量。 实际完成时间:项目实施单位完成该项目实际所耗用的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按照项目实施计划或相关规定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时间。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实际成本:项目实施单位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实际所耗费的支出。 计划成本:项目实施单位为完成工作目标计划安排的支出,一般以项目预算为参考。 效益 (2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附表
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
专项名称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及部门预算编码
年度绩效
指标解释
评分标准、说明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
根据《预算法》、《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立项。
3
3
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是根据相关乡(镇)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确认后补助5大类共10个项目。
3
3
绩效目标(6分)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根据审核确认后的补助项目合理确定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
3
3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根据审核确认后的补助项目合理确定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可衡量、可量化的绩效目标。
3
3
资金投入(6分)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按《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规定使用内容科学预算。
3
3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项目资金只用于2020年度审核确认后的补助项目。
3
3
资金管理(9分)
资金到位率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100%
2020年度预算安排300.00万元、实际到位293.80万元,资金到位率97.93%。按比例扣0.06分。
3
2.94
预算执行率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100%
2020年度到位资金293.80万元,实际支出200.69万元,预算执行率68.31%。按比例扣0.95分。
3
2.05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均有审批,审批附件资料完整。
3
3
组织实施(8分)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等制度,但未单独制定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酌情扣1分。
3
1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等制度,但有关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资料未归类整理并装订成册(如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自评报告、跟踪监管台账等资料不完整)。酌情扣2分。
5
3
产出数量(15分)
全域旅游规划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计划完成清流县全域旅游规划。
2020年已完成清流县全域旅游规划。
2.50
2.50
3A景区补助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计划完成3个3A景区补助
2020年已完成林畲、赖坊、李家3个3A景区补助项目建设。
2.50
2.50
旅游推介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计划举办多场旅游推介活动
2020年举办樱花旅游文化节、中国旅游日活动、冷泉戏水营、温泉浴乐汇等多场旅游推介活动。但年初设置绩效目标未量化、细化。酌情扣1分。
2.50
1.50
云跑活动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计划举办1场云跑活动
2020年举办云跑清流活动暨2020中国旅游日活动。
2.50
2.50
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与计划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计划补助4个旅游点基础设施建设。
2020 年完成了长校采摘节、龙津镇等2个旅游点补助项目建设。林畲镇、嵩口沧龙等2个旅游点补助建设未完成。酌情扣1.25分。
2.50
1.25
产出质量(10分)
项目合格率
项目合格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项目合格率=(项目合格数/实际完成项目数)×100%。
100%
已完工旅游点补助项目的工程经验收合格,项目合格率100%。
10
10
产出时效(10分)
完成及时性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的比较,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按时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建设。
林畲镇、嵩口沧龙等2个旅游点补助建设未完成。酌情扣2分。
10
8
产出成本(10分)
成本节约率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出控制在预算数300.00万元以内。
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出200.69万元,控制在预算数300.00万元以内。
10
10
项目效益(20分)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是否提升清流旅游事业发展情况。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设置和细化。提升清流旅游事业发展情况。未提升酌情扣分。
完善县内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清流旅游事业发展情况。
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后,完善县内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清流旅游事业发展情况。
3
3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提高群众对清流旅游景点的知晓率。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设置和细化。提高群众对清流旅游景点的知晓率。未提提高酌情扣分。
提高群众对清流旅游景点的认知度和游玩的体验感。
2020年度旅游发展项目实施完成后,提高群众对清流旅游景点的认知度和游玩的体验感。
4
4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改善环境,提高旅游企业生产效率情况。
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生态效益。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设置和细化。改善环境,提高旅游企业生产效率情况。未改善酌情扣分。
缩短了旅游企业对产品的筛选工作时长,提高清流旅游企业生产率。
2020年度旅游发展项目实施后,缩短了旅游企业对产品的筛选工作时长,提高清流旅游企业生产率。
3
3
满意度
旅游客户等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旅游客户等对象满意度大于90%的得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满意度≥90%
以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实施乡(镇)村居民作为调查对象。通过对回收的20份调查问卷结果进行分析汇总,现场群众对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满意度达100%,零投诉。
10
10
合 计
97.5
88.24
评价得分等次: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优秀(得分≥90)、良好(80-89)、合格(60-79)、不合格(得分<60)。
良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