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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2017年县域产业发展专项
省直部门“切块”资金拟补助项目及企业名单公示
按照《清流县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清政办〔2017〕54号)和《关于申报2017年清流县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清财预〔2017〕9号)规定,经项目主管部门申报,并委托三明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现将2017年县域产业发展专项省直部门“切块”资金拟补助项目及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一周(9月13日-9月19日),公示期间,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与县财政局联系。
监督电话:清流县财政局企业股 5326352
清流县财政局预算股 5322067
附件:清流县2017年县域产业发展专项省直部门“切块”资金拟补助项目名单
2017年9月12日
清流县2017年县域产业发展专项省直部门“切块”资金拟补助项目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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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合计 |
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
备注 |
1 |
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 |
132.26 |
132.26 |
经测算,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应补助332.26万元,市财政拟安排企业技改补助200万元,根据项目资金不重复补助原则,县财政将补足差额132.26万元;若市财政未安排企业技改补助,则县财政按332.26实行补助;最终实际补助资金以市财政下达企业技改补助资金确定。 |
2 |
福建省展化化工有限公司 |
0.00 |
0.00 |
经测算,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应补助171.06万元,市财政拟安排企业技改补助200万元,根据项目资金不重复补助原则,县财政不再补助;若市财政未安排企业技改补助,则县财政按171.06实行补助;最终实际补助资金以市财政下达企业技改补助资金确定。 |
3 |
华晟(福建)实业有限公司 |
57.96 |
5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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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福建高宝矿业有限公司 |
150.33 |
15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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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福建省大丰山禽业发展有限公司 |
34.77 |
3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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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福建清流汽枪厂有限公司 |
229.68 |
229.68 |
经测算,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应补助229.68万元,市财政若安排企业技改补助,根据项目资金不重复补助原则,县财政将补足差额部分;若市财政未安排企业技改补助,则县财政按应补助数实行补助;最终实际补助资金以市财政下达企业技改补助资金确定。 |
合计 |
605.00 |
6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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