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世纪环球塑胶有限公司塑胶球生产(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日期:2018-07-10 19:59 来源:清流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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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塑胶球生产(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

福建省世纪环球塑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清流县龙津镇长兴南街十里铺88

联系人

江逸松

联系电话

15259860121

公示时间

2018年710~2018730

环保措施(建设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研磨废水、光饰机水洗、脱水机脱水。生产废水均回用,生产过程消耗的循环水以水蒸气或产品带走等形式挥发,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外排;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该厂定员40人(其中住厂20人),年工作300天,根据业主提供,该项目职工用水约为1000t/a,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0%核算,约为800t/a。项目生活污水通过原福建清流气枪厂有限公司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清流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拉料产生的颗粒物、破碎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及住宿工序的少量有机废气。拉料工艺粉尘主要是来自于石灰石加料时产生的粉尘,主要为石灰石颗粒。项目为人工加料,其产生的粉尘通过自带的除尘设施回收用于生产,且其产生的废气量较小,通过15m烟囱达标排放;由于塑胶生产过程中将产生一些不符合规格的产品,对其进行破碎回用,在破碎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该工序处于封闭的车间内进行,粉尘产生量较小,基本在车间内降尘,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外排;注塑工序中因塑料颗粒的熔融会有少量有机废气产生,由于注塑温度不高,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小,采用车间排气扇通过管道通至房顶水域处理+15m 烟囱排放。

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研磨机、分选机等。通过采用减振、合理布局及距离衰减后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石灰石原料包装袋、不符合规格的塑料球、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等。石灰石原料包装袋均由厂家回收;不符合规格的塑料球均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储蓄至沉渣池内,统一外送至机砖厂作为原料使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垃圾填埋场处置。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公众可以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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