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林业局对预防性改造采伐木采伐、加工、清理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预防性改造采伐木采伐、加工、清理处置
2、招标内容及要求:预防性改造采伐木采伐、加工、清理处置,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企业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清流县内具有旋切单板能力(含胶合板厂)的公司(营业执照登记日为2018年8月28日前),公司要负责松木的伐运、无害化处理和林地采伐剩余物的清理。
(3)公司必须具有符合相关采伐的技术要求的能力,资金充足(不能拖欠林农木材款)。采伐木必须加工至≤0.6cm的旋切板或切片,公司不少于6台旋切机和2台切片机。
(4)公司具有安全采伐的能力,11月底前完成松木采伐工作,12月底前完成山场清理。林地采伐剩余物清理是指直径1cm以上采伐物无害化处理。要在规定时间内(2018年12月15日前)对采伐木处理完,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5)中标公司必须与林业局及所在乡镇政府签定采伐清理加工承诺书和协议。
(6)中标公司必须按签订协议时间完成采伐清理加工,延长没收适当保证金(按一天没收2000元保证金)。
(7)投标公司履约金1万元(中标后转为采伐木不外流及林地清理质量保证金)。中标公司必向县林业局交纳“采伐木不外流及林地清理质量保证金”50万元。待采伐清理结束验收合格后退回。
(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前往清流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服务窗口领取招标文件并报名。
5、招标文件售价:0元
6、招标企业报名开始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9月20日
7、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22日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9月22日9:00,清流县林业局六楼会议室
9、公告截止时间:2018年9月20日
10、本项目招标人:清流县林业局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长兴中街265号
联系人姓名:邓玉华
联系电话:15859818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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