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创新管理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根据省厅治安总队《关于转发2018年全省治安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公治传发〔2018〕32号)及《三明市公安局关于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明公传发〔2017〕275号)工作要求,县局治安大队组织民警在全县范围对保安等开展“双随机”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县局治安大队组织“双随机”检查,从“两单一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双随机检查,共检查保安从业单位7家。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保安从业单位。一是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保安服务标志及装备。具体为:清流县医院、清流龙津国际大酒店、清流气枪厂、清流山城酒店有限公司。二是保安员培训不足。具体有:福建省龙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各派出所务必提高认识,加强管理,督促相关单位立即开展整改工作,同时要举一反三,加强检查,堵塞管理漏洞,确保安全。
。
附件:清流保安双随机抽查情况表
清流县公安局
2018年11月5日
清流保安双随机抽查情况表
序号 |
单位 |
检查时间 |
存在问题 |
是否录入系统 |
1 |
清流县医院 |
20181102 |
保安员着装不规范 |
是 |
2 |
清流龙津国际大酒店 |
20181103 |
保安执勤时未带防卫器械。 |
是 |
3 |
清流气枪厂 |
20181020 |
保安员着装不规范 |
是 |
4 |
清流山城酒店有限公司 |
20181019 |
保安员着装不规范 |
是 |
5 |
福建省龙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20181013 |
保安员培训不足 |
是 |
6 |
福建红火水泥有限公司 |
20181019 |
保安员未携带必要的防卫器械 |
是 |
7 |
福建省高宝矿业有限公司 |
20181104 |
无 |
是 |
8 |
清流县医院 |
20180329 |
无 |
是 |
9 |
清流龙津国际大酒店 |
20180329 |
保安执勤时未带防卫器械。 |
是 |
10 |
清流气枪厂 |
20180329 |
保安员着装不规范 |
是 |
11 |
清流山城酒店有限公司 |
20180329 |
保安员着装不规范 |
是 |
12 |
福建省龙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20180420 |
保安管理人员偏少,没有专门的保安管理员。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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