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关于组织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近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旅馆业、涉爆单位开展“双随机”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此次“双随机”检查从“两单一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分别对旅馆业和涉爆涉枪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期间,共检查旅馆业16家、民爆物品从业单位12家、民用枪支生产企业1家。重点查看了旅馆业、民爆物品从业单位、民用枪支从业单位、视频监控设施落实、单位内部及周边安全防护设施的建设是否符合要求;实地核查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单位值班值守制度、“双人双锁”、旅馆业实名登记制度、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消防安全应急演练等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
二、检查情况
旅馆业暂未发现问题;
民用枪支生产企业暂未发现问题;
民爆物品从业单位:一是清流县罗口煤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储存库区监控回放9月13-17日录像发现其单位未落实每小时一巡查制度,部分时段未巡查,且库区外杂草未及时清理。二是中铁十一局集团兴泉铁路N-1标项目部民爆物品储存库库区内、外杂草未及时清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各派出所务必提高认识,逐一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明确整改时间,切实整改到位,并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核,确保隐患除尽。
清流县公安局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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