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清不动产告字﹝2018﹞110号

日期:2018-12-12 15:57 来源:清流县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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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将 裴德富 经依法申请的 灵地镇(乡)邓家 小东坑 石槽山场(具体详见附表)的林权登记申请予以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自 2018 12 12日起至 2019 1 2 日止,敬请相关林权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对登记事项认真查对,共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意见。

联系单位: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0598-5320011

特此公告

 

 

                                                              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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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林权申请登记内容公示表

宗地

地名

宗地四至

林班

大班

小班

林种

主要

树种

 

面积(亩)

林地使用年限

林权权利人(首次)

西

林地

所有

林地

使用

林木

所有

林木

使用

053-2

坑  石

沟,

053

-1

山脊、

农田,

邓家村

委会

053-4

宗地及原053

宗地界

址线

路,

053

宗地

界址

线及

邓家

地委

053-

2宗

山脊、

道路、

农田,

邓家

053-1

宗地

005

009

10、

16、

18

005-

10-0

50,

009-

16-0

30、

040,

009-

18-0

20

153.

6

2040

年12

月31

日止

清流

县灵

地镇

邓家

村委

裴德

裴德

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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