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清流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 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建设补助对象的公示
根据《2018年福建省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闽财农指〔2018〕11号附件2)和《清流县农业局 清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清流县2018年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农〔2018〕58号)精神,2018年在粮食产能区配套建设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项目先建后补,每个项目点补助60万元。清流县嵩口镇礼花家庭农场在嵩口镇和元村建设的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于2019年1月31日通过项目验收,现将拟补助对象予以公示:清流县嵩口镇礼花家庭农场,法人代表魏春林,拟补助60万元。
公示时间:2019年2月12日至2019年2月1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向清流县农业农村局或清流县财政局反映。
联系电话:清流县农业农村局:5322905
清流县财政局:5327181
清流县农业农村局
清流县财政局
201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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