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清不动产告字〔2019〕23号

日期:2019-03-18 10:34 来源:清流县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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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有持证人杨忠仁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清流县林畲乡岭官村的林权证一本,证号为清政林证字(2006)第06280号的林权证遗失,现已在2019年3月14日《三明侨报》办理登报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林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忠仁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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