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不动产权继承公示 清不动产告字〔2019〕56号

日期:2019-07-18 17:04 来源: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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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广秀申请坐落于清流县长校镇江坊村回龙峰、赤交凹山场074-2号宗地,面积43亩的不动产林权继承登记,该林权经公证处公证,公证号为(85)清证字第713号其中江春茂的产权份额系江春茂和刘广秀的夫妻共同财产。本登记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确认上述不动产江春茂的产权份额由刘广秀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有异议者请在公示之日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

联系电话:0598-5320011

 

 

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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