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招聘企业人员的公告

日期:2022-08-05 09:26 来源:清流县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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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项目建设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星园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名额

招聘土建类和化工类国企身份人员各3名。

二、岗位要求

需经常性到乡镇,负责项目现场管理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年龄在40周岁以内( 1982 年8 月 5 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相关岗位的人员。

3)被相关部门确认的失信人员。

四、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由金星园公司组织实施,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总成绩公示、考核和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 8 月 5 日至 8 月 15 日(工作日上班时间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清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邱昱,咨询电话:0598-8703688。

3.考试报名为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企业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3张。

4.参与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情况。(需提供参与设计、施工、管理、验收等有关方面证明资料)。

5.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1.根据综合积分(详见附件3)从高分到低分,专业类报名人数超过三人的,按招聘人数1:3比例分别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由金星园公司组织,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对象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材料。缺少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在面试规定时间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5.招聘化工类人员的文字综合能力强者优先考虑。

(三)总成绩公示

1.考试总成绩=综合积分×50%+面试成绩×50%。

2.面试结束后,在清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示栏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标准

考生体检人选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该岗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金星园公司组织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示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统一与金星园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金星园公司办理用工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聘用工作岗位为金星园公司工作人员,受聘人员应服从工作岗位安排。因聘用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在本次招聘结束一个月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核。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录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在服务年限内聘用人员提出解除合同的,需缴纳违约金。

工资福利待遇按《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办理。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企业人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为0598-5328938。

 

附件:1.《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人才招聘计划》

2.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聘企业人

员报名表

3.综合积分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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