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加入收藏

清流县嵩溪镇污水处理厂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来源: 清流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8年03月09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项目编号: JSZD[闽]字招2018-002号

本工程于 2018 03816∶00时在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邀请开标,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程序的通知》清发改[2017]99号要求。招标人在县域内符合资质的所有注册企业(以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为准)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

 址:清流县嵩溪镇嵩北路46号

 话:13859131341  联系人:陈先生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嵩溪镇污水处理厂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监理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合同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缺陷责任阶段结束。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方式:县内公开。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第一中标候选人

厦门天恒建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98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南安市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98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98000元

4、公示时间:公示期为  20180309日至 20180313日。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程序的通知》按清发改[2017]99号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03月09日至13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有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者,请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于公示期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核查,中标结果公示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文化街137号2楼

电话:13850851051 ;联系人:邓女士

6、监督部门:

清流县嵩溪镇人民政府纪检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期:  20180309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