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受清流县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清流县财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和资产使用权单位委托,定于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上午9:00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鸿广场二楼)向社会公开招租以下房屋店面租赁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人资格条件、招租方代表以及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招租人资格条件:招租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相关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2、招租方代表:指全权代表招租人参加招租活动并签署招租文件的人员。招租方若为自然人的,必须亲自参加招租活动,不得另行授权他人招租,否则其招租将被拒绝。招租方若为其他组织机构的,可以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招租,如果招租方代表为授权代表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招租人或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
3、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招租人在招租报到时必须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及其他组织或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及其他材料。
二、招租起始价、报名及租赁期限
1、招租商铺座落及起始价见附表。
2、合同签订租赁期限从2018年8月31日起
三、限制入驻经营范围
限制入驻经营范围包括:店面不允许开危化行业经营项目。
四、竞价方式:
以每平方米招租起始单价为准,往上报价为1元/㎡月的整倍数价高者得,中标人(单位)应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到房屋所有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中标后次日起算房租。逾期未签订合同的,中标人视同放弃中标权。房屋所有权单位将收回中标房屋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招租标的物基本情况、最低保留价及保证金
(见附件:2018年8月份店面招租情况清单)
六、报名时间、地点: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8月3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到清流县行政服务中心(景鸿广场二楼)报名(凭保证金银行缴款单). 联系电话:5326546 蓝5322079 吴
七、保证金存入帐号:(招租保证金须8月30日前到帐为准)
户名:清流县财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帐号:3500164730705250163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清流支行营业部
2018年8月清流县财通国有投资有限公司经营性房产拟招租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坐落地点
面积
市场指导价
履约保证金
备注
1
县妇联
河滨路原地矿局办公楼二楼第五间
114.81
735
2205
2
县老干局
老年大学综合楼9号店面(从大门往下按次序算起)
73.30
704
2112
有渗漏
3
清流县农业局
龙津镇长兴南街13幢7-8号店
27.70+29.62
1032
3096
4
县财通公司
龙津镇龙城街132号-2幢一楼
34.89
628
1884
房屋老旧
5
清流县农办
清流县龙津镇长兴南街13幢101号
87.38
419
1257
6
县城投公司
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77号
18.48
599
1797
7
县城投公司
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管理房4号店面
42.53(一楼)+44.19(二楼)
1119
3357
8
县城投公司
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管理房14号店面
34.10(一楼)+35.35(二楼)
897
2691
9
县城投公司
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管理房23-24号店面
85.06(一楼)+88.38(二楼)
2238
6714
10
县人事局
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79号人事综合楼六楼
183.57
1322
3966
11
县财通公司
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132号2幢一楼
189.12
3782
11346
房屋老旧,有渗漏
12
县财通公司
清流县龙津镇翠园前街2幢106室
49.05
353
1059
房屋老旧
13
县财通公司
清流县龙津镇凤翔街199-23、24号店面
63.87+68.50
4236
12708
14
县民政局
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138号民政局一楼店面二间
105.55
5700
1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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