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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乡镇防汛指挥图编制项目投标邀请书

来源: 清流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8-10-09 16:32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乡镇防汛指挥图编制项目已批准编制,项目业主为清流县水利局,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清流县水利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 邀请 招标。受邀请的单位分别为:福建省华舜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福州润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纵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清流县乡镇防汛指挥图编制项目

2.2.建设地点:龙津镇、嵩口镇、嵩溪镇、灵地镇、长校镇、林畲乡、温郊乡、余朋乡、沙芜乡、赖坊乡、李家乡、里田乡、田源乡

2.3.工程建设规模:编制费用29.9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乡镇防汛指挥图编制等工作和其它服务、配合工作;内容:分别给指定的13个乡镇编制防汛指挥图及防汛要素手册,编制内容如下:区域概况、洪水与防汛设施有关情况、危险区情况(危房、山洪危险区域及受威胁的户数、人口等、地质灾害隐患点、低洼地、水流易汇集点);避灾点情况、抢险物资队伍情况;其它重要防汛信息

2.5.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2.6.质量要求:①防汛指挥图成果采用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呈现,纸质版主要用于现场指挥,图幅为1号图,全彩色(加膜),编制单位要将13个乡镇(街道)指挥图成果各晒10张,并为13个乡镇(街道)印制《XX乡镇防汛指挥图要素手册》,每个乡镇10本;电子版采用全省统一的防汛防汛指挥图标绘系统标绘,主要用于投射屏幕决策使用。②制作成果要符合福建省水利厅出台的《福建省乡镇指挥图编制工作大纲》及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清流县水利局审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受邀请的单位,请于2018年109日至20181013,每天上午 09  00 分至 11  00分,下午 15 00 分至 17  00 (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劲松路7号三真大厦11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以电汇、银行转帐或银行出具保函的方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10月19日下午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流县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未按规定要求缴纳保证金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水利局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南路3幢 

电话: 18650956123 

联系人: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劲松路7号三真大厦11层   

电话:0598-8285409

联系人:王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 名: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户 行:清流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

   号9030 5100 1001 00000 23480

投标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0598-5320268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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