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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田源乡廖武村门现塅至巫家寨道路硬化工程招 标 公 告

来源: 清流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8-10-10 09:05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招标编号:闽庆明招字-QL【2018001号

邀请投标单位: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川源(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金光道(福建)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士维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金鼎建筑发展有限公司、三明市顺联公路养护有限公司、福建盛博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津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田源乡廖武村门现塅至巫家寨道路硬化工程已由清发改【2018】8号文批准建设,经田政纪要{2018}30号文会议精神,建设单位为清流县田源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清流县田源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田源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清流县田源乡廖武村门现塅至巫家寨道路硬化工程 ,项目总投资约13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为四级公路硬化工程,设计时速20Km/h,路基宽4.5米,路面宽4.5米,路面结构为18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路线桩号K0+000~K1+584.65,建设里程为1.58465Km。(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302729元;下浮率12%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3个月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审标准》的要求,最终验收达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注册在清流县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延续注册的临时建造师。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方式:根据清发改〔2016〕124号文规定执行。

3.5 其他资质要求:根据《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稿),对各类工程中被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在有效期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对在2017年各类工程中被评定为C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条件且资信良好有意参加投标者,凭招标单位的招标邀请通知书于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上午 8:00时至 12:00时,下午 3:00时 至 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闽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清流办事处(地址:清流县汽车城4楼)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盖公章)的复印件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资料。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图纸等相关资料另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方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万元,提交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16:00时前,提交方式为转账或电汇(收款单位、开户行、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09: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原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据(原件)、身份证(原件)进行验证。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递标验证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程序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 资格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评审标准对招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评审通过的投标单位进入下一程序,评审未通过的投标单位由评标委员会作出处理,不能参加下一程序。

2、 由招标单位代表、行业主管单位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业主单位归口纪委(或业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直接在符合清发改〔2016〕124号、〔2017〕60号文件规定的县域内符合资质的所有注册企业(以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为准)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县注册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三个工作日(10月 19 日至 22 日;对公开抽取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去。

 

 8、根据清人社[2018]67号文件,中标单位应在施工前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田源乡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田源乡

联系人:池先生

联系电话: 15080584590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户名: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清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9030 5100 1001 0000 0234 80

保证金事宜咨询电话:0598-5320268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清流支行

账户名称: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账号:9558 8314 0400 0132 511

农民工工资缴纳单位: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98-8703822   0598-8703823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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