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高灵线Y067吉龙至灵地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邀请招标公告

日期:2018-12-10 09:16 来源:清流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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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高灵线Y067吉龙至灵地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邀请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盖章):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清流县高灵线Y067吉龙至灵地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邀请招标公告

邀请公司名称:漳州市衡达交通监理有限公司、福建工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新东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同舟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高灵线Y067吉龙至灵地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 设 地 点:清流县灵地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施工造价约21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高灵线Y067吉龙至灵地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监理范围以实际发生项目为准

2.4.监理期限:从工程开工到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监理服务费:本项目监理服务费为包干价39万元整(含施工工期10个月,保修期,缺陷责任期,若工期延误,不另外进行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  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投标人必须是在我县已成立公司或设立分公司,且在县域内银行开户、财务单独核算、业务税费在清流缴纳等符合要求的企业。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路桥专业中级职称,持有交通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从事路桥施工监理工作经验。

3.5.被列入黑名单的监理单位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

3.6.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程序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公告发布3日后,即2018年12170930由招标单位代表在业主单位归口的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直接在符合清发改 [2016]124号、[2018]61号文件规定的县域内符合资质的所有注册企业(以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为准)中随机抽取三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县注册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灵地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灵地镇

联系人:黄先生;电话:15059031151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监督部门:清流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清流县北大路256号

电话:0598-532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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