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林业基金投资管理站招租公告

日期:2019-03-15 16:50 来源:清流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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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

受清流县林业局、清流县林业基金投资管理站委托,定于2019年3月22日(星期五)上午8:30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景鸿广场二楼)向社会公开招租以下房屋租赁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人资格条件、招租方代表以及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招租人资格条件:招租人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相关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2、招租方代表:指全权代表招租人参加招租活动并签署招租文件的人员。招租方若为自然人的,必须亲自参加招租活动,不得另行授权他人招租,否则其招租将被拒绝。招租方若为其他组织机构的,可以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招租,如果招租方代表为授权代表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招租人或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

3、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招租人在招租报到时必须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及其他组织或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及其他材料。

二、招租房屋地点、起始价及租赁期限

1、招租房屋座落:清流县长校镇荷排村整幢房屋(原林业检查站),起始价为1000元/月。

2、合同签订租赁期限三年,从2019年3月23日起至2022年3月22日。

三、限制入驻经营范围及履约保证金

限制入驻经营范围包括:房屋不允许开危化行业经营项目及其他非法活动。履约保证金5000元。

四、竞价方式

以整幢房屋招租为起始单价,往上报价为200元/月的整数价高者得,中标人(单位)应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到房屋所有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中标后次日起算房租。逾期未签订合同的,中标人视同放弃中标权。房屋所有权单位将收回中标房屋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五、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5:30到清流县行政服务中心(景鸿广场二楼)报名(凭保证金银行缴款单),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5322079。

六、保证金存入帐号:(招租保证金须3月21日前到帐为准) 

户名:清流县林业基金投资管理站

帐号:9030512020010000001475

开户行:清流西坪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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