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塘源口护坡工程 投标邀请书

日期:2020-07-06 09:58 来源:清流县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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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塘源口护坡工程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闽恒实[QL-2020]招字第4

1. 招标条件

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编号为闽恒实[QL-2020]招字第4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塘源口护坡工程已由清开管纪【20201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规划设计 进行邀请招标,本项目邀请的设计单位为1、闽武长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福建泉成勘察有限公司3、中勘冶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清流县氟新材料产业园福宝片塘源口护坡工程

2.2.    建设地点:清流县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2.3.1.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规划设计

2.3.2.内容:包括基础资料收集、规划图绘制、规划报告编写及其他有关的服务和配合配合工作,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规划方案需要由设计部门完成的其他工作等;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勘察设计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项目将严格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3.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程序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07815:30分由招标单位代表、行业主管单位及县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业主单位归口纪委(或业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直接在符合清发改〔201861号、文件规定的县域内符合资质的所有注册企业(以行业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为准)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本县注册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资格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公布的发包价、投标文件、投标承诺与中标人签订相关合同。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程序的通知》清发改[2018]61号要求,第一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713153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费用

本项目设计费为25万元整(包干),报价超出视为无效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流县金星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址:清流县

  话:13375900173

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北大路229D101

电话:15159189946  ,联系人:   曾先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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