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2020年中央财政
森林抚育项目邀标公告
经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班子会 7月 10 日研究决定,拟对九龙溪国有林场2019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施工权进行邀标。邀请单位为:清流县素华林业服务有限公司、清流县通胜农林有限公司、清流县田康农林有限公司、福建源德农林有限公司、清流县绿茂园林有限公司、清流县余朋乡木生林业有限公司、清流县新辉林业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市欣茂林业有限公司、清流县位洪林业服务有限公司、清流县根妹林业服务有限公司、清流县林炳生林业服务有限公司、清流县源丰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清流县绿园林业工程有限公司、清流县立华林业服务有限公司、清流县鸿明林业服务有限公司、清流县连英林业有限公司、清流县灵地昌茂林业有限公司、清流县新然林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清流县祥和林业有限公司、清流县双龙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详见《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2020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项目工程邀标标的(1-14标)》
第一标:芹口分场水罗坪工区008林班 05、09、10大班,012林班02大班中的合计5个小班的割灌除草作业施工,作业面积630亩,工程金额66565元。
第二标:芹口分场水罗坪工区008林班 07大班,011林班03大班,012林班08、11大班中的合计7个小班的割灌除草作业施工,作业面积787亩,工程金额84630元。
第三标:芹口分场水罗坪工区012林班 03、09、10大班中的合计6个小班的割灌除草、割灌除草+疏伐作业施工,作业面积661亩,工程金额72710元。
第四标:廖武分场荷坑工区002林班 02、03大班,003林班12、13大班,004林班05大班中的合计6个小班的割灌除草作业施工,作业面积734亩,工程金额73215元。
第五标:庄前分场场部工区008林班11大班,009林班02、06大班,011林班05大班中的合计11个小班的割灌除草作业施工,作业面积942亩,工程金额101965元。
第六标:庄前分场大排工区010林班01、03、10、13大班,莒林工区024林班10、11大班,林畲工区020林班07大班中的合计11个小班的割灌除草作业施工,作业面积1093亩,工程金额119245元。
第七标:拔口分场场部工区015林班 03、04、06、07、08大班中的合计8个小班的割灌除草、割灌除草+疏伐作业施工,作业面积534亩,工程金额59740元。
第八标:拔口分场场部工区002林班 05大班、011林班06大班、012林班10、11大班中的合计8个小班的割灌除草作业施工,作业面积585亩,工程金额61620元。
第九标:拔口分场横溪工区046林班 09、10、14、15大班、048林班06、12、14大班中的合计7个小班的割灌除草作业施工,作业面积693亩,工程金额62370元。
第十标:下和分场茜坑工区022林班 18、19、20大班中的合计5个小班的割灌除草作业施工,作业面积816亩,工程金额74372元。
第十一标:下和分场茜坑工区022林班 11、12、16大班中的合计5个小班的割灌除草作业施工,作业面积796亩,工程金额71640元。
第十二标:下和分场茜坑工区022林班 13、15大班中的合计3个小班的割灌除草作业施工,作业面积701亩,工程金额63572元。
第十三标:生态分场灵地工区004林班 07、10、12、14、16大班中的合计13个小班的割灌除草作业施工,作业面积838亩,工程金额104750元。
第十四标:生态分场龙津工区019林班 04大班、田源工区018林班02大班、嵩口工区043林班04大班中的合计4个小班的割灌除草作业施工,作业面积599亩,工程金额67510元。
二、现场踏勘时间:
1、被邀请投标人在2020年 7 月 13 日至2020年 7 月 15 日前(正常上班时间)到相关分场获取标段资料,并踏勘现场。
2、联系人、联系电话:
拔口分场:黄建来 13799197389 ,庄前分场:邹宗生 13859156732 廖武分场:陈杰荣 13515996508 生态分场:李序文 13859158129 下和分场:王诚悦15159121787 芹口分场:上官珍华13950943054
三、参加邀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确定为2020年九龙溪国有林场营林队伍信息库内的单位。
四、招投标方法及要求:
1、本次邀标方法采用固定价款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招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各标的的作业条件(作业面积、难易程度、道路状况等)、施工内容与要求等综合情况确定了各标段的作业单价,按每个标段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 7 月 16 日至 7月 20日);对公开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招标小组对异议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作出决定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原则:投标人参加所有标段的投标。但由于本次招标的营林工程工期紧,为保证工程按时完成,招标人限制每位投标人只能中1个标段即如果投标人已抽中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再参加剩余标段的中标人抽取。
3、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分场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每个中标单位须购买十个人以上(含十人)的团体意外险,在与九龙溪国有林场签订合同提供给分场备份存查(此项为签订合同前置条件)。逾期视为弃标,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权,招标人有权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将中标权转移至下一顺位中标候选人。
4、投标人不得转让中标标的。否则,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中标权。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五、履约保证金:
每个标段第一中候选人在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日内,在标段所属分场对公帐户缴交履约保证金。本次招标分14个标段,每标段投标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存入各分场对公帐户。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7月16日 上午 9:00
2、开标地点: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福建省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
2020年 7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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