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拔口田园文旅综合体景观设计一期招标公告
清流县拔口田园文旅综合体景观设计一期
(至诚清招字【2021】011号)
致: 福建凯筑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天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新苑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本招标项目:清流县拔口田园文旅综合体项目,已由 清发改【2021】10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现该项目 景观设计一期 已具备招标条件,特委托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 邀请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清流县拔口田园文旅综合体景观设计一期;
2.2建设地点:清流县拔口;
2.3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设计入口招牌两处,拔口伐木场招牌以及集美区山海乡村振兴共建村。一处平板车展示节点,一处生态停车场,以及儿童微乐园和火车展示,深工文化广场以及烤烟房的建筑外观美化等。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设计方根据委托方项目实施的需要 30个日历天 内提供设计成果文件。
2.6项目施工总投资:清流县拔口田园文旅综合体景观一期项目投资估算600万。设计费最高投标报价按预算价的4%计取,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风景园林或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市政、园林景观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以上资格要求须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 22 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前, 8 时 0 0 分至 17 时00 分(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清流分公司(清流县文化街137号2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
4.2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费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开标时提交,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封面上需注明投标单位并注明用途(工程名称)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递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 11月 2 日下午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费用
8.1本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报价按预算价的4%计取,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报价。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龙津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长兴南街17幢
电 话:13960582125
联系人: 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清流县文化街137号2楼 邮编: 365300
电 话: 13850851051
联系人:小邓
2021年10月 22 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