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段水土保持监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于2024年8月7日10时30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招标人代表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 招标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段水土保持监测。
1.2 招标编号:SZZX-2024SM047。
1.3招标人: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4项目规模: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共设5个堤段,12处堤防(护岸),分布于城区、横口、嵩口镇、桥下溪、良种场小溪,新建防洪堤(护岸)和旧堤加高加固总长16.838公里。批复概算总投资32250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24624.02万元,建设征地补偿投资6680.45万元,水土保持投资306.72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638.81万元。施工工期48个月。
1.5服务费:34.5万元包干。
1.6质量标准:符合相关部门及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规范。
1.7工期要求: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段项目开工至完工验收结束。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福建宏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南平禾泽生态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福建宏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3.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2024年8月8日至8月12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
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投标截至时间):2024年8月12日17时3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逾期视为放弃。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3000元。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视为同意承担本项费用,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支付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4.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清流县凤翔路695号水利局一楼 邮编:365300
联系人及电话:郭女士 电话:1806015120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395号801室 邮编:365000
联系人及电话:余先生、李女士 电话:0598-8280158
日期: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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