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清流县审计项目安排计划

日期:2019-04-04 08:57 来源:清流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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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清流县审计项目安排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省委审计委员第一次会议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和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创新审计理念,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目标。

 二、编制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落实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积极融入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大局,努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六稳”工作要求,创新审计理念,突出审计重点,有效履行宏观管理职责,着力推动宏观调控政策落地见效,着力推动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推动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所有审计项目都要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领域重大改革推进和环境保护情况作为重要审计内容。

(二)统筹安排,协同高效。牢固树立审计“一盘棋”理念,配合上级审计项目统筹协调,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加强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统筹融合和相互衔接,规范审计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成果运用,努力实现审计成果“一果多用”,不断提高审计实效。

(三)依法审计,提升质量。准确把握新时代审计新职能使命,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开展审计工作,强化审计现场质量管控,防范审计风险。加强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扶贫审计、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等重点项目开展督促检查指导,确保审计质量提升;以成果运用为导向,在“防未病、治已病”上持续发力,促进审计成果的转化和提升,发挥审计作用。

三、2019年审计工作计划

2019年,重点抓好国家政策审计、财政审计、民生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公共投资审计、审计防护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全年计划安排31个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一)全国统一组织项目5个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内含5个子项目,其中4个政策专题审计、1个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一是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专项审计调查;

二是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审计调查;

三是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审计调查;

四是对4个省重点建设项目全年跟踪审计;

五是其他专项审计。

(二)全省统一组织项目5个

一是完成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二是县林业局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

三是沙芜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

四是“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楼堂馆所建设情况、编制情况、软件正版化审计;

五是网络安全建设和绩效情况审计。

(三)县定项目21个

一是完成县委组织部委托的16个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县交通运输局原局长丘自文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县物价局原局长王恒英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县卫计局原局长吴爱银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县教育局原局长江长文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县煤行办原主任罗维英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县司法局原局长赵云峰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县科学技术局原局长邓文清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县委文明办原主任伍春春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县旅游局原局长卢源成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原局长谢俊萍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县商务局(招商局)原局长卢燕琴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县信访局局长廖喜宏经济责任审计(任中)、县直机关党工委常务副书记罗辉经济责任审计(任中)、县移民局局长巫光铭经济责任审计(任中)、、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彭华美经济责任审计(任中)、县电大工作站站长廖德华经济责任审计(任中)。

二是完成5个政府投资审计项目。

注:第二、四季度,结合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关注扶贫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和相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审计部门要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主动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工作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荣誉感,圆满完成审计工作任务。

(二)落实审计整改。被审计单位是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的主体,要将落实审计整改纳入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范围。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负总责,要及时部署、统筹协调整改工作,对重大问题要亲自抓、亲自管,并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定联络员,确保整改工作按时落实到位,并向审计机关反馈。

(三)改进工作作风。审计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文明审计,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被审计单位要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审计工作。

 

附件: 清流县2019年统一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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