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流县城区第二水厂(城区备用水源)建设项目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的批前公示

日期:2022-08-10 15:09 来源: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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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福建省清流县自来水厂申请,我局现将清流县城区第二水厂(城区备用水源)建设项目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的具体内容公示如下。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一、项目选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清流县城区第二水厂(城区备用水源)建设项目附属配套设施工程

2、建设单位:建省清流县自来水厂

3、项目位置:清流县龙津镇

4、拟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3141.47 平方米;

二、公示期限

2022810日-2022816

三、反馈方式

1.来信来访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378号,永顺办公综合楼

单位: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邮编:365300

2.联系电话

0598-5323058

附图:区位图、红线图。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2022810  


 

区位图

 

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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