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流县城区第二水厂(城区备用水源)建设项目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的批前公示
经福建省清流县自来水厂申请,我局现将清流县城区第二水厂(城区备用水源)建设项目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的具体内容公示如下。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审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一、项目选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清流县城区第二水厂(城区备用水源)建设项目附属配套设施工程
2、建设单位:建省清流县自来水厂
3、项目位置:清流县龙津镇
4、拟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3141.47 平方米;
二、公示期限
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6日
三、反馈方式
1.来信来访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水南街378号,永顺办公综合楼
单位: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邮编:365300
2.联系电话
0598-5323058
附图:区位图、红线图。
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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