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全县村(居)民出行管控通告

日期:2020-02-06 11:01 来源:清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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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县防疫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 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全县人民生命健康, 经县指挥部研究决定,自 2020 年 2 月 5 日 24 时起至 2 月 12 日 24 时,在全县范围实行村(居)出行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村(居)民出行。全县每户家庭(纳入健康管理的家庭除外)每天可指派 1 名家庭成员佩戴口罩出门采购生活物资,采购完生活物资即刻回家。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春节期间正常上班企业 外,原则上不要外出。除防控工作需要外,不允许任何外人上门走访。  

   二、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法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并结合实 际,以适当形式组织健康防护知识宣传。全县干部职工要带 头执行人员出行管控措施。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亲戚,带动朋友、邻里, 协助防控工作人员要求村(居)民不出门、不上街、不串门、 不聚集。 

   三、对拒不听从防控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寻衅滋事和违反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四、各乡镇、开发区要加大宣传力度,要求群众减少外出活动,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以更大范围切断病毒传播 途径。 

  清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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