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县文物保护单位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1月16日至17日,清流县文旅局组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博物馆工作人员对全县文保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此次检查组一行主要对长校红三十四师红军医院、里田罗氏家庙、林畲毛泽东旧居、嵩溪青州巫公庄屋等乡(镇)文保单位的文物消防设施建设和使用,文物保护单位用火、用电及建筑周边堆放的易燃易爆物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通过此次开展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检查,县文旅局希望各乡(镇)进一步强化各文保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安全意识和防控火灾的能力,确保各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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