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公安局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

日期:2019-06-10 09:10 来源:清流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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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上午,清流县公安局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在家党委班子成员、城区全体民警(值班备勤除外)参加会议。局党委副书记巫建华主持会议,局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组组长张进德组织学习。

会上,张进德组长组织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和《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的具体内容,并对法律条款进行了认真的讲解。最后,张进德组长对学习好《纪律处分条例》和《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提出三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要以对党的事业、对公安事业极端负责的态度,以敢于担当的精神和高度的政治自觉,把学习的内容与自身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和单位实际联系起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要认真学习。各支部要根据相关规定和县委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及时组织各党员认真学习,保证学习效果。三要强化督察。县局督察部门要结合日常督察,强化督察措施,对各单位的学习工作认真开展督察,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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