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水稻种植保险政策

日期:2021-03-03 10:31 来源:县农技站 郑永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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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关于做好水稻种植保险工作的通知》(闽农综〔202028号)文件精神,2021年水稻种植保险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并列入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开办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投保水稻种植保险,可以得到政府的保险费补贴,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即可得到保险赔偿,以减少水稻种植户生产成本损失。现将水稻种植保险有关内容介绍如下:

一、投保手续:只要将自家田间的水稻全部投保。经村民多数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种植户本人应交的保险费,允许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代缴代扣。

二、保险金额:按水稻播种面积,每季每亩保险金额500元。保险金额是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间赔偿种植户的水稻损失的最高限额。

三、保费补贴:每亩保险费共15元,其中政府补贴12元,种植户自交3元。

四、保险责任:在水稻移栽返青后至成熟期间,因低温、干旱、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大风、冰雹、台风、海啸、滑坡、泥石流、病虫草鼠害、野猪侵害、内涝、冻灾、地震造成保险水稻的灭失、死亡以及植株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时,保险公司按照本保险的赔偿处理办法负责赔偿。

五、赔偿标准:

(一)保险期间内,保险水稻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的赔偿比例×受损面积

水稻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移栽成活—返青期,每亩保险金额×60%;分蘖期,每亩保险金额×80%;孕穗抽穗期—收割,每亩保险金额×100%

水稻种植损失率的赔偿比例: 30%以下,不负赔偿责任;30%(含)-50%60%50%(含)-70%80%70%(含)以上按100%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水稻每亩保险金额低于或等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则以每亩保险金额为赔偿计算标准;若保险水稻每亩保险金额高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则以出险时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三)保险水稻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保险面积自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保险人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

六、如果种植户稻田投保后不幸发生上述的灾害事故,请拨打保险公司24小时服务电话告知,电话号码:95518,保险公司将为你提供快捷、周到的理赔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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