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促进农村电商发展

日期:2022-04-08 11:24 来源:县信息站 谢远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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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发挥“互联网+”优势,充分发挥电商在农产品销售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动农产品出村进城,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按照《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农市发〔2019〕5号)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0〕2号)的部署要求,根据我县实际,2020年清流县农业农村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农〔2020〕113号),成立了以分管农业副县长为组长,12个县直部门为成员的清流县“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依托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担任,负责县“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日常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了组织领导、加大了政策支持、强化了典型示范引领。
  2021年为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以目标为导向,更加扎实有力推动工程实施,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直有关单位,成立清流县“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联席会议制度,下发了《清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通知》(清农〔2021〕62号),建立了清流县“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联席会议制度。
清流县“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重点推荐豆腐皮、茶叶、水果、花卉四个农特农产品,通过“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基本实现具备一定产业化、规模化基础的重点优质特色农产品,形成1条产销一体化农产品电商供应链,实现全县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10%以上目标任务,使农产品出村进城更为便捷、顺畅、高效。  
 “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积极开展仓储物流建设和冷藏设施设备建设,2022年计划建设冷藏设施52座、总容量24100立方米;大力做好电商网络销售平台服务,全县一季度依托益农信息社或平台的电子商务累计成交额达到13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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