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5206-13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 清市监党组〔2025〕1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1-24
因工作需要,经县局党组研究,决定:
曹继良同志任价格与反不正当竞争股股长;
范小燕同志任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股长;
马健同志任质量与标准计量股股长;
黄海东同志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
吴进雄同志任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股长;
张小莲同志任人事教育股负责人;
温秋萍同志任市场与商标广告股负责人;
陈凯强同志任办公室负责人;
杨晖同志任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负责人;
伍婷同志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副股长(主持工作);
赖艳婷同志任嵩溪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涂安稳同志任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刘绍帅同志任嵩溪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龚恩奇同志调整至灵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
叶庆茂同志调整至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工作;
严金寿同志调整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工作;
廖廷昊同志调整至办公室工作;
揭梅珍同志安排至嵩口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
罗芸同志安排至质量计量检测所工作;
丘文锋同志安排至灵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
以上同志及原岗位任职人员任职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5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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