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虫草是需要办理哪些证件方可进行销售?

日期:2022-12-09 12:16 来源:清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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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虫夏草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我省已将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出售收购行政许可权限已下放至各设区市,您的申请事项可向公司所在地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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