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5100-0200-2019-00010
  • 备注/文号: 清政文〔2019〕25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9-04-22
清流县人民政府 清流县人民武装部关于成立民兵调整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清政文〔2019〕25号
来源:清流县行政服务中心 时间:2019-04-26 16: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基层武装部,县直有关单位:

因机构调整和人事变动,经县政府、县人武部研究,决定将原县民兵预备役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县民兵深化调整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我县民兵调整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和协调我县民兵调整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现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春华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刘先松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

段林献    县人武部政委

江  勇    县政府副县长

陈  潇    县人武部副部长

成 员:董美华    县公安局局长

康荣光    县委办主任

李昌荣    县政府办主任

罗金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魏永富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邹  雄    县教育局局长  

赵云峰    县民政局局长  

张增旺    县财政局局长   

张是强    县人社局局长  

谢荣响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邓文清    县卫健局局长  

刘  忠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严友林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谢振坤    县统计局局长  

黄中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范跃彬    县公路局局长

江定荣    县科技局局长  

罗瑞华    县人武部军事科负责人

杨克琳    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负责人

黄建锋    县人武部保障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人武部。办公室主任由县人武部副部长陈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  丽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成员单位1名业务骨干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随形势任务的变化作相应调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随工作变动而相应调整。领导小组成立后,原县民兵预备役工作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综合计划组:由人武部副部长陈潇兼任组长,组员由人武部军事科相关人员和县政府办公室、应急管理局业务骨干组成,主要负责协调出台民兵建设和改革的配套法规制度,组织民兵建设总体筹划、综合协调、进程控制、质量把关、阶段和综合性总结报告等工作。

2、潜力调查组。由人武部军事科负责人兼任组长,组员由人武部军事科相关人员和县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统计局业务骨干组成,主要负责协调民兵整组潜力调查、汇总、审核等。

3、政治工作组。由人武部政治工作科负责人兼任组长,组员由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相关人员和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局(兼)、公安局(兼)、民政局(兼)、人社局业务骨干组成,主要负责全县民兵建设全程的宣传发动、政策解读,指导民兵预建党组织建设,抓好专武干部和民兵干部调配工作、民兵教育、政治考核等。

4、综合保障组。由人武部保障科负责人兼任组长,组员由人武部保障科相关人员和科技局(兼)、财政局、卫健局业务骨干组成,主要负责全市民兵建设装备器材的调配、经费保障、基地建设、民兵权益保障、体格检查,督导抓好民兵建设的综合保障工作等。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会同人武部军事科做好全县深化民兵改革工作的总体统筹协调,协调落实党管武装制度和军地双重领导制度,组织开展民兵整组工作军地联合检查督导。数字办:配合做好军民通用装备器材预征预储和民兵整组训练工作。

县委组织部:组织指导民兵党的建设工作,将民兵党建工作纳入地方党建一并筹划,协助搞好民兵整组过程中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实力调查统计和专武干部资格认证制度的推动落实,组织基层专武干部队伍建设。

县委宣传部:组织指导民兵工作的宣传教育,动员适龄公民积极参加民兵组织,挖掘和培育具有新时代特点的民兵先进典型和先进单位,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工作的良好氛围。协调落实民兵法律战分队的编兵整组工作。

县教育局:协助做好高等院校教职员工、科研院所人员潜力调查和编兵整组工作,指导高校做好退役复学大学生士兵服役情况、专业技术特长等信息的登记工作,配合做好民兵整组训练工作。

县科技局:协助做好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高新技术产业从业人员、军民通用技术装备的潜力调查和军民通用装备器材预征预储工作。

县公安局:协助落实民兵政治审核工作,配合提供辖区常住和流动人口户籍、从业情况、身份证明等相关信息。

县民政局:配合提供辖区内社会组织负责人、党的建设、年龄结构、服务对象、军民融合领域等情况,协助做好潜力调查。

县财政局:配合人武部制定全县民兵事业经费保障标准和管理使用规定,做好民兵事业经费的预算划拨工作,督导各级落实民兵经费投入,规范经费使用和管理。国资股:配合做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数量规模、党的建设、地域分布、生产经营、员工数量、年龄结构等潜力调查,协助军民通用装备器材预征预储和国有企业民兵整组训练工作。

县人社局:指导编兵单位落实民兵在参加训练和执行任务期间应当享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潜力数据调查、军民通用装备器材预征预储工作。

县卫健局:配合做好民兵体格检查和民兵整组训练工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配合做好辖区内退役军人(退役复学大学生)相关数据信息统计调查和民兵教练员队伍组建工作,会同人武部制定激励退役军人参与民兵组织的措施办法,完善和落实民兵优待、抚恤政策。

县应急管理局:统筹规划民兵应急分队建设、管理和使用,将民兵应急装备纳入地方应急管理保障体系,配套完善民兵遂行抢险救灾、专业救援、安保维稳所需装备器材。

县统计局:配合做好辖区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等潜力调查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数量规模、党的建设、地域分布、生产经营、员工数量、年龄结构等潜力调查工作。

县公路局:协助做好军民通用装备器材预征预储和民兵整组训练工作。

县人武部军事科:会同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协调和组织落实民兵工作,研究民兵力量结构调整布局,指导落实人员装备编组配备,联系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搞好全县民兵组织整顿检查验收工作,与驻地军兵种单位、地方应急管理部门搞好编兵整组任务对接。抓好基干民兵档案建设工作。做好本级民兵分队组织建设、军事训练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基层人民武装部全面建设,提供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预备役登记、兵役登记等民兵整组所需潜力数据。跟踪掌握地方体制机构改革、撤乡并镇机构调整中的基层武装机构建设,做好基层武装部的审批新建、机构保留工作。做好本级民兵分队潜力调查相关工作。

县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牵头协调落实党管武装和军地双重领导制度,做好专武干部资格认证及选拔、培训、配备、使用、管理、建档。负责民兵党组织建设、政治教育、民兵干部选配任免、先进典型宣传、优待优抚和“双争”活动等工作落实,搞好民兵政治审查考核;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将民兵党建工作纳入军地党建一并筹划,纳入各级职责范围共同抓建,理顺基干民兵预建党组织领导管理关系。做好本级民兵分队政治建设相关工作。

县人武部保障科:会同县政府和人武部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民兵事业经费保障标准和管理使用规定,协调地方各级落实民兵经费投入,规范经费使用和管理。指导做好民兵体格检查工作。按照全县民兵组织实力,搞好民兵武器装备调配。组织落实民兵训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本级民兵分队综合保障相关工作。

 

 

 

清流县人民政府     清流县人民武装部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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