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扶贫成员单位:
现将《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扶办〔2018〕4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清流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清流县财政局
2018年11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