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5100-0100-2020-00010
  • 备注/文号: 清政文〔2020〕27号
  • 发布机构: 清流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6-10
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清政文〔2020〕27号
来源:清流县公开办 时间:2020-06-11 17:4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现将县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一、张春华县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联系县政协工作。

二、余志伟常务副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重点项目、工业、应急管理、防汛抗旱、统计、财政、审计、金融工作。

分管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方面)、煤炭中心、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应急管理局、统计局、财政局、审计局、政府投资核算中心、财通国有投资公司。

联系县人大工作。

联系工商联、税务局、人民银行、银监办、电力公司、在清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

三、林忠明副县长:分管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民生事业(铁路、公路)、苏区和经济开发区工作。

分管扶贫办、乡村振兴办、苏区办、铁办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胡国楠县政府党组成员:协助分管经济、产业、项目等工作。

协助分管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周美华副县长: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文物、新闻出版广电)、体育、妇女儿童、政府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分管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文体和旅游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广播电视大学清流工作站、教师进修学校。

联系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关工委、档案馆、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文联、社科联、计划生育协会、红十字会、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清流管理部)、广电网络清流分公司、省新华集团清流分公司。

六、陈姜副县长: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人防工作。

分管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人防办)、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三明市清流生态环境局、住房公积金清流管理部、清流中燃公司。

七、江勇副县长: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效能、行政服务、信息化建设、商务、科技、交通运输、招商引资、县属国有企业(除财通国有投资公司、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林业有限责任公司外)

分管政府办(含外事办效能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数字清流建设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科技方面)、招商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高速办、铁办、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宾馆。

联系侨联、科学技术协会、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清流商会)、三明公路局清流分局、高速交警大队、高速征管所、闽通长运公司清流分公司、邮政集团清流分公司、电信清流分公司、移动清流分公司、联通清流分公司

八、邹卫东副县长:负责农业农村、畜牧水产、林业、水利、防汛抗旱、山海协作、对台事务工作。

分管农业农村局(农办、扶贫办、乡村振兴办)、林业局、水利局、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温泉国家地质公园服务中心、莲花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九龙湖风景名胜区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水产中心、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老干部局、烟草局、气象局、国有林场、老促会。

九、黄春明副县长: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管理、民族宗教、残疾人事业工作。

分管民政局(老区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系民族与宗  教事务局、残联、人民武装部、武警大队。

十、林恒萍副县长:协助分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科技工作。

协助分管自然资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方面)。

协助联系生态环境局。

十一、董美华副县长:负责公安、司法、消防、信访、社会稳定工作。

分管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道安办、禁毒办。

联系法院、检察院、清流监狱、消防救援大队。

十二、王静波副县长:协助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开发工作。

协助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十三、林峥声副处级干部:负责移民开发和扶贫开发协会工作。

分管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

 

 

 

 

清流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县委办、县委各部门,中央省市驻清各机

构,人民武装,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清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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